1月29日,重庆证监局发布公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众华所”)及注册会计师付声文、罗爽因在执行顺博合金(002996)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项目时存在多项问题而受到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经查,具体问题如下:
一、风险评估方面
审计底稿未见你所基于公司2024年10-12月的经营情况及大额补税等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对重要性水平进行重新评估与调整的记录,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第十二条的规定。
二、实质性程序方面
未对部分回函不符函证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收入截止性测试程序执行不到位,导致未发现公司收入确认跨期;应收项目减值测试程序执行不到位,导致未发现公司少计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存货跌价测试程序执行不到位,导致未发现公司少计存货跌价准备;未充分关注往来函证回函异常情况,对部分未回函证或回函不符函证未执行替代测试或差异调节程序。
重庆证监局表示,上述情形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4号——审计抽样》第十七条、第十八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十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第十条的规定。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重庆证监局决定对众华所及签字会计师付声文、罗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质量控制与复核,切实提高执业质量。
天眼查信息显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3年,位于上海市,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3000万元,实缴资本2620万元。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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