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于2010年4月16日到位,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且已使用完毕,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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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