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曝金晨肇事逃逸”登上热搜。
据津云新闻,有知情人士透露,2025年3月16日金晨驾驶汽车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金晨让自己的助理顶缸,她本人在第一时间逃离事故现场,同时她隐瞒真实情况,涉嫌骗保。截止目前,金晨方面尚未回应。
@中国蓝新闻 记者联系了绍兴交警柯南中队,交警回复:“这起事故是去年发生在他们辖区的,网络上流传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属实的,目前正在调查中。”
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绍兴柯南交警中队,相关人员表示:“局里成立了调查组,正在调查此事。”
据网友发文披露,有知情人士称,事发时实际驾驶人为金晨本人,其助理徐长青当时坐在后座。事故发生后,金晨与经纪人随即离开现场,留下助理徐长青处理后续事宜并应对交警调查。在事故处理结束后,保险公司在理赔调查阶段调取交警监控时发现,实际驾驶人并非徐长青,而是车主金晨本人,保险公司随后向交警部门报案。据悉,金晨方面曾联系保险公司要求撤案,保险公司经考虑后撤销了该报案。
都市现场记者注意到,法国娇韵诗品牌官方账号此前发布了今晚 将有 金晨参与的直播预告,目前该微博已被删除或隐藏。
1月29日下午,记者采访到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他表示:里面分两个情节,一个是交通事故后逃离现场,一个是找人顶包,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一方面,交通事故后逃离现场,肇事者若构成交通肇事罪(比如致人重伤或死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即便不构成犯罪,具有逃逸情节的行为人亦应当承担事故全责,将被处以罚款,拘留并吊销驾驶证等行政处罚。
另一方面,若找人顶包属实,存在交通事故的实际肇事者为逃避处罚(如刑事追责、行政处罚),让他人冒充肇事者,向交警、司法机关等谎称自己是事故责任人,以此掩盖真实肇事者的行为。林小明律师解读,若该情况属实,冒充肇事者的顶包者,可能构成包庇罪。一旦定罪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则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公开资料显示,金晨,1990年9月5日出生于山东省济南市,毕业于北京舞蹈学院,女演员、模特。2011年因出演武侠剧《七种武器之孔雀翎》进入演艺圈。代表作《无心法师》《萌妃驾到》《炽道》《孤注一掷》等。
来源:津云新闻、中国蓝新闻、都市现场
素材来源官方媒体/网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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