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佛山市召开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媒体通气会,正式解读《佛山市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此次改革立足前期中考改革实践,围绕“减轻负担、优化结构、促进公平、引导全面发展”四个关键词,对中考计分方式、招生录取规则和综合素质评价运用等作出系统调整,其中对化学科目计分方式的调整尤为引人关注。
根据《实施意见》,自2027年起,佛山市中考化学科不再按100分满分计入总分,而是按卷面分值的60%折算计入,总分值由原来的100分调整为60分。调整后,化学科在总分中的权重与广州、深圳、东莞等城市保持大体一致。与此同时,其他科目构成及折算方式保持不变,中考总分由740分调整为700分。这一变化,客观上提升了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性学科在总分中的比重。
市教育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并非简单“降分”,而是基于国家课程标准中对化学学科课时与课程容量的整体考量,兼顾学生学习时长与学业负担,旨在避免分分计较、过度竞争,推动考试评价回归育人本位。
在考试呈现方式上,《实施意见》明确,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不再作为高中录取依据,其结果不计入总分;地理、生物学考试成绩由原来的分数呈现调整为等级呈现。同时,继续坚持并非所有学科都纳入录取计分总成绩,未纳入总分的科目,只要成绩合格即可毕业,并在综合素质评价中予以反映。
在招生录取规则方面,改革进一步优化批次设置和录取办法。通过合理设置招生批次层级,降低志愿填报难度;完善“公民同招”政策,探索部分优质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与公办高中同批次招生;推进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同批次并行招生,促进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同时,佛山将逐步提高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探索均衡派位试点,提升名额分配的实际录取效果;适度扩大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范围,规范体育、艺术等特长生选拔评价方式,优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录取中的运用。
《实施意见》还对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作出明确部署,将逐步扩大综合高中、中高职贯通、中职本科贯通等培养规模,进一步拓宽学生升学与成长通道,构建衔接贯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在秩序规范方面,文件强调严格考试招生管理,强化志愿填报服务,规范中考成绩发布,坚决遏制“唯分数论”“炒作状元”和片面升学率倾向,完善违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格落实属地招生政策,维护公平有序的招生环境。
市教育部门指出,此次改革回应了社会对升学压力和教育焦虑的现实关切,通过调整计分结构、优化录取规则和强化综合素质评价,引导学校更加注重学生全面发展与长期成长。《实施意见》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巩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果,推动佛山高中阶段教育向更加公平、多样、高质量的方向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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