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山湖水库出了件糟心事,水库承包人眼看承包期快到,为了多捞鱼多赚钱,竟在拉网捕鱼时偷偷电鱼,被人举报后还躲避执法矢口否认,好在记者通过航拍,拍到了疑似电鱼作业的船只,才算抓住了关键线索。

首先得说,只顾自己牟利,不顾生态和法律,这种短视行为真的不可取。这位承包人就想着把水库里的鱼一网打尽,完全不管电鱼会把小鱼苗、鱼卵都弄死,还会破坏水库水质,简直是断了以后的生路。这就跟菜场里有些摊贩为了好卖,给蔬菜喷违禁保鲜剂一样,只顾眼前赚钱,不管别人健康和市场规矩,终究会自食恶果。

其次想聊的是,面对违法行为,不能让“难取证”成了违法者的保护伞。知情人之前举报过好几次,可执法人员来了,对方早就把电鱼工具藏起来,船又离得远,根本抓不到现行,这才让承包人有恃无恐。就像平时坐公交遇到有人占座耍赖,没当场拍下证据,就算找司机帮忙也说不清楚,有理也变得没理,违法者就是钻了这个空子。

电鱼这事可不是小事,它不只是违法,危害还特别大,不仅会让水库里的渔业资源越来越少,还会破坏整个水体生态,甚至可能影响周边居民的用水安全,所以必须想办法杜绝这种行为,给大家提3条实在的建议。

第一条建议,水库管理方要盯紧承包户,做好日常巡查。既然水库承包出去了,不能签完合同就不管了,要定期去水库周边查看,尤其是捕鱼旺季,多安排人巡逻,或者装几个监控探头,让电鱼这种违法行为无处藏身,从源头减少违规操作。

第二条建议,执法部门优化取证方式,提高执法效率。针对这种提前藏工具、躲避检查的情况,可以像记者这样用航拍设备,还能联合周边村民建立举报奖励机制,让村民帮忙留意,一旦发现可疑船只,第一时间拍照留证,这样就能抓住现行,不让违法者钻空子。

第三条建议,加大违法成本,让大家不敢轻易触碰红线。现在电鱼处罚有明确规定,该罚款罚款,该没收渔具就没收,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一定要严格执行,让那些想投机取巧的人知道,违法牟利的代价远比赚的钱要大,彻底断了他们的歪心思。

其实不管是水库捕鱼,还是平时做事,都得守规矩顾大局,不能只盯着眼前的利益,也别想着耍小聪明躲避监管。保护生态不是一句空话,关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提醒大家遇到身边的违法行为,记得留存证据及时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