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贷款
竟将公司的对公账户
交给陌生人操作
为赚钱
召集同伴
提供银行卡参与“跑分”洗钱
近日
高安警方
接连破获2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抓获陈某、李某鑫、李某俊三名犯罪嫌疑人
有力打击了电信网络诈骗的关联犯罪
守护了群众的“钱袋子”
01
为求贷款出借对公账户
2026年1月14日,高安警方在辽宁辽阳警方的配合下,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经查,2025年8月,计划创业的陈某为获取贷款,在网上寻找渠道时,被一名声称可为“黑户”办理贷款的不法分子盯上。对方以可放款200万元为诱饵,要求陈某提供其公司的对公账户并配合“刷流水”。
尽管明知出租、出借对公账户是违法行为,陈某仍心存侥幸,将自己的对公账户及密码交给了对方进行操作。经核查,该账户涉案流水高达200万元,其中明确包含一名被害人被诈骗的20万元资金。目前,陈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02
合伙“跑分”洗钱牟利
2026年1月,高安警方成功规劝犯罪嫌疑人李某鑫投案,并于1月21日在南京高淳警方协助下,抓获其同伙李某俊。
案件源于2023年5月的一起诈骗案,被害人饶某被冒充的“快递客服”诈骗10万余元,其中部分资金流入了李某鑫的银行卡。深入调查发现,李某俊当时得知提供银行卡给他人“跑分”可以赚钱,便拉上李某鑫合作,二人将名下共7张银行卡提供给上线,并按照指示前往南昌、余干等地配合完成转账洗钱操作。仅李某鑫的两张银行卡,涉案流水就高达160余万元。
目前,李某鑫、李某俊均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对公账户、电话卡及支付账号等行为,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重要帮凶,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行为人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同时面临信用惩戒,影响个人贷款、就业等合法权益。请广大市民务必提高警惕,珍惜个人信用,切勿因贪图小利或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如发现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 源:高安公安
编 辑:陈方圆
审 核:占向勤
核 发:陈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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