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我女儿晓玥,终于舍得把那个藏了三个月的男朋友领回家了。
小伙子长得体面,说话也好听,我心里那块石头刚要落地,我那条领养来的老兵军犬“追风”却跟疯了似的,冲他猛叫。
追风上过战场,见过的亡命徒比我看过的电影都多,它的沉默比金子还贵。
那天,它的叫声像砸碎玻璃,把我安稳了半辈子的家震得摇摇欲坠。
我看看女儿幸福得冒泡的脸,再看看追风那副要拼命的架势,我躲进厕所,拨了一个可能会毁了这一切的电话...
夏天黏糊糊的,像一块化了一半的麦芽糖。老旧小区的空气里,飘着一股子青苔和厨房油烟混合的味道。
我,老赵,赵建国,正在阳台上伺候我那几盆半死不活的吊兰。浇水的时候,水滴顺着叶尖淌下来,砸在水泥地上,洇开一小片深色的圆晕。
我脚边趴着追风。
它是一条黑背,德国牧羊犬。黑色的毛皮在午后的阳光下泛着一层油亮的光,像绸缎。它不是宠物店里买来的那种,它是从部队下来的,正经的功勋犬。
我那个在边防当官的老战友办的手续,说追风腿上受了伤,评了残,不能再执行任务了,与其在犬队里孤独终老,不如给我做个伴。
追风来我家一年了,没听它正经叫过几声。快递员上门,它抬一下眼皮。邻居家小孩在楼道里拍皮球,它动一下耳朵。
它就像个沉默的、有心事的老兵,大部分时间都趴着,但那双眼睛,永远醒着,像两盏黄玉做的灯,冷静地扫视着一切。
我跟它之间不用说话。我把手里的喷壶放下,朝屋里努努嘴,它就站起来,悄无声息地走过去,把我的老花镜叼过来,轻轻放在我腿上。
力道用得刚刚好,镜片上连个口水印子都没有。
这狗,精贵着呢。
手机响的时候,我正在给吊兰掐黄叶子。屏幕上跳着“宝贝闺女”四个字。
我划开接听。
“爸!”
赵晓玥的声音跟汽水似的,隔着电话都能听到那股子往外冒的泡儿。我“嗯”了一声。
“爸,我今晚……带个朋友回家吃饭,行不?”她在那头有点扭捏,那点小心思,隔着电波都快溢出来了。
我心里门儿清。什么朋友,交往了三个月,朋友圈里只敢发个手拉手的照片,连个正脸都不给我看。
“男的女的啊?”我故意问。
“哎呀,爸!”晓玥在那头跺脚,“男的!叫高俊!人特别好,真的!你见了就知道了!”
我听着她那股子傻劲儿,想笑,又有点不是滋味。养了二十三年的白菜,好像真有头猪拱上门了。
“你可得好好表现啊,别跟审犯人一样板着个脸,把人吓跑了!高俊他……他还给你买了礼物呢!”
“知道了,知道了。”我嘴上应着,心里盘算着冰箱里还剩什么菜。一条鱼,半块豆腐,肯定不够。
“那我挂了啊!我们大概六点多到!”
电话挂了,屋里又恢复了安静。只有墙上老掉牙的石英钟,在“咔哒、咔哒”地走。
追风不知道什么时候站了起来,走到我身边,用它的脑袋蹭了蹭我的腿。我弯下腰,摸了摸它硬邦邦的头盖骨。
“走,追风,陪我买菜去。”
追风喉咙里发出一声低沉的“呜”,算是回答。
去菜市场的路上,我的思绪有点飘。晓玥她妈走得早,我一个人拉扯她长大,没让她受过什么委屈。
大学毕业了,在个什么设计公司上班,每天风风火火的。这丫头哪儿都好,就是有点单纯,看人都往好处想。
她说那个叫高俊的,自己开了个公司,做什么海外红酒贸易。听着就挺唬人。
二十五六岁的年纪,就有自己的公司?我这一辈子在国企里熬到退休,也没混出个名堂。现在的年轻人,真是了不得。
可我这心里,总有点不踏实。不是对高俊,是对所有想靠近我女儿的男人。
菜市场里人声鼎沸,卖鱼的吆喝,剁肉的闷响,混杂着水产的腥气和蔬菜的土味。
我挑了一条最新鲜的鲈鱼,又买了五花肉和一些时令蔬菜。想着年轻人可能喜欢吃辣,还特地买了点朝天椒。
回家的路上,追风一直紧紧跟在我左后方,不远不近。
这是它在部队里养成的习惯,永远保持在警戒位置。路过的人看见这么一条威风凛凛的大狗,都下意识地绕着走。
只有我知道,只要我不发话,它比谁都温顺。
五点半,四菜一汤就都上了桌。清蒸鲈鱼,红烧肉,麻婆豆腐,蒜蓉炒青菜,还有一个紫菜蛋花汤。我把那瓶藏了好几年的好白酒也拿了出来。
屋子里弥漫着饭菜的香气,我坐在沙发上,看着墙上的钟,心里有点七上八下。
追风趴在沙发和茶几的空隙里,闭着眼睛,好像睡着了。
六点十五分,门铃响了。
那声音在安静的屋子里显得特别突兀。
我站起来,走到门边,从猫眼里往外看。楼道的灯光有点暗,能看到晓玥兴奋的脸,和一个高高大大的男人身影。
我深吸一口气,把门打开了。
“爸!”晓玥的声音像蜜一样甜。她闪身进来,拉着身后的男人,“这是高俊。”
我这才看清高俊的长相。确实一表人才,个子得有一米八多,穿着合身的休闲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脸上挂着笑,不是那种油滑的笑,看着挺真诚。
“叔叔好。”他开口了,声音很沉稳,手里还提着两个精致的礼品盒,“第一次上门,不知道您喜欢什么,随便买了点茶叶和水果。”
我点了点头,接过东西:“来就来,还带什么东西,太客气了。快进来,换鞋。”
晓玥拉着高俊,叽叽喳喳地说:“爸,你看,我没骗你吧?高俊好吧?”
我没理她,眼睛一直没离开高俊。他弯腰换鞋的动作很流畅,那双擦得锃亮的皮鞋一看就不便宜。手腕上戴着一块表,我看不出牌子,但感觉也价值不菲。
一切看起来都很好,好得有点不真实。
高俊换好拖鞋,直起身子,视线在客厅里扫了一圈,然后落在了追风身上。
“呀,叔叔,您还养狗啊?德牧?真漂亮。”他脸上露出惊喜的表情,很自然地就想朝追风走过去,“我从小就喜欢狗。”
晓玥也笑着说:“它叫追风,可乖了。”
我没来得及说话。
变故就发生在那一瞬间。
高俊的身体微微前倾,一只手带着善意的微笑,朝追风的头顶伸过去。
一直像尊雕塑一样趴着的追风,猛地弹了起来。
那不是普通的站立,是像一根被压缩到极致的弹簧,瞬间爆发展开。它全身的黑毛“唰”地一下全部倒竖起来,从脖颈到尾巴根,像披上了一层钢针。
“吼——!”
一声低沉、压抑、充满了极致威胁的咆哮从它喉咙深处炸开。那不是普通的狗叫,那声音里带着金属摩擦般的质感,让人的头皮瞬间发麻。
它的嘴咧开,露出四颗雪白尖利的犬齿,口水顺着牙缝往下滴。整个身体弓着,前腿微曲,摆出了一个我只在纪录片里见过的、军犬发起攻击前的标准预备姿态。
那双黄玉般的眼睛,此刻像两团燃烧的火焰,死死地、一动不动地锁定在高俊的身上。
空气,在那一刻凝固了。
饭菜的香气好像被这股突如其来的杀气冲得一干二净。
“追风!”晓玥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得尖叫起来,脸色煞白。她想也没想,就冲过去想把追风拉开,嘴里还不停地喊,“你干什么!疯了吗!平时不是这样的啊!”
高俊的反应也很快。在他的手离追风的头还有几厘米的时候,他就猛地缩了回来。
我清楚地看到,在他那张英俊的脸上,一瞬间闪过一丝被我精准捕捉到的惊愕和阴沉。那是一种发自骨子里的、对某种东西的忌惮和厌恶。
但那表情只持续了不到半秒。
他立刻又换上了那副温和的笑容,甚至还往后退了一步,对被吓坏的晓玥摆了摆手:“没事,没事晓玥,别怪它。”
他又转向我,带着一丝歉意说:“叔叔,对不起,可能是我身上有陌生味道,大狗的警惕性都高,我能理解,是我太唐突了。”
他表现得越大度,越无可挑剔,我心里的那股寒意就越重。
我比任何人都清楚追风。
它不是一条普通的狗。
它见过的人,比晓玥这辈子见过的都多。我的老战友、修水管的工人、楼下的邻居、查水表的,甚至还有几个上门推销的,它从来都是懒洋洋地趴着,最多抬抬眼皮。
它对“陌生”没有反应,它只对“危险”有反应。
这不是认生。
这是在发出警告。最高级别的警告。
我的心,“咯噔”一下,沉了下去。
我快步走上前,挡在晓玥和高俊身前,对着追风,用上了在部队里学来的口令:“追风!退后!”
我的声音很严厉。
追风听到了我的命令,喉咙里的咆哮声小了一点,但它的身体依然紧绷着,肌肉像石头一样,没有丝毫放松。
它只是往后挪了半步,但那双燃烧的眼睛,依然像钉子一样,钉在高俊的身上。
它不肯服从。
这是它来我家后,第一次,不完全服从我的命令。
我花了点力气,才把追风半推半拽地关进了阳台的玻璃门后。
我一转身,它就在里面用爪子挠门,发出“刺啦刺啦”的声响,喉咙里那股子低吼一直没停。它把鼻子贴在玻璃门缝上,对着客厅里的高俊,一下一下地,像个坏掉的风箱。
“爸,追风今天怎么了?是不是病了?”晓玥的眼圈都红了,又气又急,觉得在男朋友面前丢了面子。
“可能天太热,有点烦躁。”我随口找了个理由,然后转向高俊,挤出一个笑容,“不好意思啊小高,这狗脾气有点怪,吓到你了。”
“没事的叔叔,我真不介意。”高俊的笑容又恢复了那种恰到好处的温和,“狗通人性,它是在保护您和晓玥呢,是条好狗。”
他说得滴水不漏。
我招呼他们坐下吃饭。
“来来来,都别站着了,菜要凉了。小高,尝尝叔叔的手艺。”
饭桌上的气氛有点僵。
晓玥大概是想弥补刚才的尴尬,不停地给高俊夹菜,又给我使眼色,让我别冷场。
高俊表现得很完美。他主动给我倒酒,双手举杯,跟我碰了一下,说:“叔叔,我敬你一杯,谢谢你把晓玥养得这么好。”
我抿了一口白酒,辛辣的液体顺着喉咙滑下去,胃里一片火烧火燎,但脑子却异常清醒。
我一边和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一边用眼角的余光,像X光一样把他从头到脚扫视了一遍。
“听晓玥说,你自己开了公司,做红酒贸易的?”我夹了一筷子花生米,状似随意地问。
“是的叔叔。”高俊立刻来了精神,“主要做一些法国和澳洲的精品酒庄。现在国内市场对高品质红酒的需求越来越大,前景还是不错的。”
他说得头头是道,什么品牌文化,什么期酒投资,一套一套的。晓玥在旁边听得两眼放光,一脸崇拜。
我听着,心里却在打鼓。
“我以前也对这个挺感兴趣。”我说,“听说波尔多的左岸和右岸,因为土质不一样,葡萄品种的侧重也不同?那个叫梅洛的,在哪边长得更好点?”
这个问题,是我前几天看一个美食纪录片时偶然听到的,记得不太清楚,就想拿来诈他一下。
高俊脸上的笑容明显僵了一下。
“呃……叔叔你还懂这个。”他顿了顿,似乎在脑子里快速搜索着答案,“梅洛这个品种,适应性很强,两边其实……其实都有种植,品质都很好。主要还是看酿酒师的技术和当年的气候。”
他说得含含糊糊,跟网上那些百科资料里的标准答案差不多,一点自己的东西都没有。一个真正做这行的人,聊起自己的专业,不该是这个反应。
我的视线,落在了他放在桌上的左手上。
他端着酒杯,手指修长,很干净。但在他手腕靠近脉搏的地方,有一道不太明显的疤痕。
那疤痕已经很旧了,颜色发白,但形状很特别,不是磕的碰的,像被某种很薄很锋利的刀片,快速地划过一样。
我的眼神可能停留得久了点。
高俊似乎察觉到了,他下意识地把左手往回缩了一下,衣袖滑下来,正好盖住了那道疤。
这个动作非常细微,但没有逃过我的眼睛。
饭桌上的气氛,表面上越来越热烈。
高俊很会说话,从国际形势聊到国内经济,再从股票基金聊到最近热门的电影。晓玥完全被他带着走,笑得花枝乱颤。
我只是喝着酒,偶尔“嗯”一声,话越来越少。
阳台那边,追风的低吼声一直没停。那声音不大,却像个节拍器,一下,一下,精准地敲在我紧绷的神经上。
突然,高俊放在桌上的手机“嗡嗡”地震动起来。
屏幕亮了,我瞟了一眼,来电显示是“张哥”,没有存全名。
高俊看了一眼手机,眉头立刻皱了起来。他几乎是立刻就伸手按了挂断,然后迅速地把手机翻了个面,屏幕朝下,扣在了桌子上。
“骚扰电话。”他抬头对我笑笑,解释了一句。
晓玥毫无察觉,还在那说:“现在骚扰电话是多,我一天能接好几个。”
我没说话,只是把杯里剩下的白酒一口喝干了。
我知道,不能再等了。
晓玥被爱情灌了迷魂汤,什么都看不出来。她只看到高俊的英俊、多金、体贴。
但我相信追风。
那是一条从枪林弹雨里爬出来的狗,一条用鼻子分辨过善恶忠奸的狗。它的本能,它的判断,在某些时候,比我这双看了五十多年的眼睛还要准。
高俊身上的疑点,每一个单独拿出来,可能都只是巧合。
但当这些巧合,和追风那近乎疯狂的敌意叠加在一起时,就构成了一个巨大的、闪着红光的危险信号。
我不能赌。
我赌不起。赌注是我唯一的女儿。
我捂着肚子,皱起了眉头,表情做得有点痛苦。
“哎哟……”
“爸,你怎么了?”晓玥立刻紧张地问。
高俊也关切地看过来:“叔叔,您不舒服?”
“没事,”我摆摆手,慢慢站起来,“老毛病了,可能是酒喝急了,胃有点不舒服。我去趟厕所,你们先吃,先吃。”
我佝偻着腰,一步一步地朝洗手间挪过去。
身后,是晓玥和高俊的劝慰声。
我头也没回。
走进洗手间,我反手就把门“咔哒”一声锁上了。冰冷的门板贴着我的后背,我这才发现,我的衬衫已经被冷汗浸湿了一片。
我的心脏在胸腔里“咚咚咚”地狂跳,像要从喉咙里蹦出来。
我靠着门,做了两次深呼吸,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然后,我从口袋里掏出手机。
屏幕上还残留着指纹和油光。我的手指有点抖,点了好几次才解开锁。
我找到拨号界面,按下了那三个烂熟于心的数字。
110。
电话几乎是立刻就接通了。
“喂,您好,公安局指挥中心。”一个沉稳的女声传了出来。
我把手机紧紧贴在耳边,用尽可能平稳,但依然压抑不住颤抖的声音,对着话筒说:
“喂,110吗?我要报警……”
我的声音在狭小的卫生间里,听起来有点空洞和不真实。
“……我觉得我女儿的男朋友……他有问题。”
话音刚落,洗手间的门把手突然被人从外面拧动,发出“咔哒”一声脆响。
紧接着,高俊那带着笑意,却在此刻听来格外阴冷的声音贴着门缝传了进来:“叔叔,你在里面给谁打电话呢?厕所上这么久,是便秘了吗?”
几乎在同一时刻,客厅阳台方向,被关着的追风仿佛感应到了什么,突然开始用身体疯狂地撞门,发出“砰、砰”的巨响和凄厉的狂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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