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示:警惕美容服务低价体验陷阱。

2026年1月8日,消费者罗女士在网上看到一则16元祛痘体验的广告。罗女士到店后,被该店一位“主任”诊断为“皮肤有严重问题”,需1万元项目治疗,罗女士明确表示没钱并拒绝该“主任”的贷款提议。当罗女士做面部护理时,店员以“试试审核能否通过”为由操作罗女士手机,在罗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贷款并扣款1万元。罗女士要求退款,店员以产品已使用为由拒绝退款。数日后,罗女士到该店,店员再次以帮罗女士看下系统为由,偷偷用罗女士手机扣款1.5万元。

中消协表示,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受理的消费者投诉显示,一些经营者以低价体验为诱饵强行推荐高额服务项目套路多发,有的甚至在消费者未充分知情或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办理“消费贷”,消费者平均涉诉金额高达34197元(2024年3月15日至2026年1月9日接诉统计)。为此,中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明确自身权利,积极主张权益。此外,增强防范意识,科学理性消费。

中消协表示,防范意识是消费者自我保护的第一道防线。消费者在面对美容服务广告、选择美容服务项目时,要多做“功课”,避免被“忽悠”。警惕低价体验陷阱。对各类线上线下的“超低价体验”“免费检测”“免费美容”等营销噱头保持审慎,切勿因贪图便宜而落入高额消费套路。为此,消费者一旦发现经营者存在以“低价体验”“免费美容”为诱饵推销高价项目、诱导办理分期贷款等情形,要坚决拒绝,勇于说“不”。

保护好个人信息与财产安全。理性选择美容机构与美容服务项目。特别是选择医疗美容服务的,要确认美容机构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从事医疗美容服务的医师、护士等是否符合《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

中消协建议,消费者在接受服务过程中与经营者发生消费争议的,要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存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商家的宣传页面、承诺内容、服务协议、付款凭证或者发票、贷款合同、沟通记录等,特别是能反映经营者诱导、隐瞒或代为操作办理贷款过程的证据,为事后维权提供有力依据。此外,发现经营者存在诱导消费行为或者已被强制办理“消费贷”的,应立即与经营者交涉,明确提出解除合同、取消贷款、退款等诉求。如与经营者协商不成,可通过“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向消协组织投诉,也可以直接向经营者所在地的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举报。必要时,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消协表示,经营者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一责任人。中国消费者协会敦促相关经营者多些真诚、少点套路,恪守法律底线,诚信规范经营,共同推动美容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助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鑫

编辑/汪浩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