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山西省岢岚县人民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自然人徐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该案件办理过程中查实,徐某非法购买企业和公民个人信息,并利用所购买信息注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账户,进行出售牟利。根据该线索,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发现多家单位与该案有关。

2026年1月28-2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多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有8份处罚决定提及徐某一案,8人被吊销专利代理师资格证。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鼎和日升专利代理有限公司(已被吊销执业许可证)存在代为提交利用涉案信息虚构申请人的专利申请的行为,在该公司的执业备案的专利代理师吴某署名办理了36件相关专利申请、侯某腾署名办理了40件相关专利申请。

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当事人吴某未在专利代理机构从业,却通过伪造的工作经历材料,办理专利代理师执业备案,将专利代理师资格证挂靠在专利代理机构,虚构在专利代理机构专职从业的事实。当事人未按规定履行专利代理师签名责任,致使其署名办理的专利申请中,有较大数量被初步认定为非正常申请而撤回,还有36件是利用犯罪人员徐某非法出售的信息虚构申请人的专利申请,不仅严重损害了委托人利益,还严重干扰专利审查工作,扰乱专利工作秩序,造成严重后果。

根据《专利代理管理办法》规定,专利代理师应当对其签名办理的专利代理业务负责,对于非经本人办理的专利事务,专利代理师有权拒绝在相关法律文件上签名,当事人侯某腾通过“挂证”方式默许专利代理机构使用其签名,造成的法律后果应当由本人承担。当事人长期、多次“挂证”,并非初次违法,客观上已扰乱了专利代理行业管理秩序,是否谋取巨额利益不影响对其违法行为的认定。因此,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吴某、侯某腾均被处以吊销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处罚,并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此外,深圳市励知致远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已被吊销执业许可证)的尹某瑛、北京投知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已被吊销执业许可证)的彭某辉、安徽昊程专利代理事务所(已被吊销执业许可证)的闫某民、北京鼎和日升专利代理有限公司(已被吊销执业许可证)的窦某雅、北京书逸专利代理事务所(已被吊销执业许可证)的王某、北京智信慧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的王某丽均被吊销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6人均涉及将专利代理师资格证长期挂靠在专利代理机构,虚构在专利代理机构专职从业等行为。

澎湃新闻记者 吕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