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冬以来,长春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持续开展“公交暖风行动”,严厉查处公交车不按要求开启暖风的行为。1月28日,长春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公布5起典型案例,请各公共汽电车经营企业及驾驶员以此为鉴,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为市民提供安全舒适的公共交通出行环境。

案例一: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58公交线路吉A09358D号车,暖风设备故障仍继续运营,依据《长春市公共汽电车线路年度考核评分细则》,扣除日常考核分1分,扣减该车辆交通发展奖补资金500元。

案例二: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38公交线路吉A04332D号车,运营过程中不按规定开启暖风,依据《长春市公共汽电车线路年度考核评分细则》,扣除日常考核分2分,扣减该车辆交通发展奖补资金500元。

案例三: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7公交线路吉A35725D号车,运营过程中不按规定开启暖风,依据《长春市公共汽电车线路年度考核评分细则》,扣除日常考核分2分,扣减该车辆交通发展奖补资金500元。

案例四:长春市实天客运有限公司168公交线路吉A07229D号车,运营过程中不按规定开启暖风,依据《长春市公共汽电车线路年度考核评分细则》,扣除日常考核分2分,扣减该车辆交通发展奖补资金500元。

案例五:长春市创纪客运有限责任公司270公交线路吉A09058D号车,暖风设备故障仍继续运营,依据《长春市公共汽电车线路年度考核评分细则》,扣除日常考核分1分,扣减该车辆交通发展奖补资金500元。

来源:彩练新闻
作者:马贺 吴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