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举办“迎两会·守公正·启新程”第三场新闻发布会,介绍人民法院深化多元解纷机制成效情况,发布最高法等20家单位《关于深化“总对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及多元解纷案例库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钱晓晨表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有序化解,在中央政法委指导下,最高人民法院会同18家“总对总”单位充分调研、广征意见,制定《关于深化“总对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并于今天正式发布。《意见》的出台,对于进一步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引领“总对总”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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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配图 据图虫创意

一是有力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加强人民法院与党政部门、人民团体及其他社会力量协调联动,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携手做实“抓前端、治未病”,把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是全面总结“总对总”创新实践成果。为破解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存在的覆盖面不够、专业力量不足、统筹协调不力等“梗阻”现象,最高人民法院自2019年开始会同有关中央国家机关推进“总对总”对接工作,形成丰硕实践成果。出台《意见》,是在与各单位“双向”对接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总对总”机制应用场景,强化各单位之间跨部门、跨地域、跨层级资源共享,实现纠纷预防化解从“单兵作战”到“双向集成”再到“多元共治”的跨越式发展。

三是更好满足群众多元解纷需求。进入新时代新发展阶段,社会矛盾纠纷持续增长,新类型纠纷多发频发,传统的调解机制难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解纷需求。出台《意见》,进一步打通法院与有关单位对接渠道,既便于法院履行指导调解法定职能,助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培育,又利于让“内行人”更好以法治方式调处“专业事”,为各类企业、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低成本的解纷服务,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

钱晓晨表示,《意见》首次系统性阐述“总对总”机制的内涵目标,并明确深化“总对总”机制改革与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相互赋能、相互支撑关系,对各单位依托综治中心平台,强化依法履职、资源集成,联合做好纠纷排查预警、联合调处、先行调解等作出规定。同时,直面“总对总”难点堵点问题,对加强和规范“总对总”调解组织建设、案件精准分流、调解协议自动履行、健全司法确认机制等作出制度安排。同时要求,坚持科技赋能与机制改革同向发力,加强联合宣传推广,让中国特色“总对总”解纷品牌更加深入人心。

红星新闻记者 祁彪

编辑 许媛

审核 何先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