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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桥头镇启用新增电子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加强辖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东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桥头大队决定在广场路、桥光大道、李朗路、宏达中路增设固定电子监控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现将新增电子监控设备安装点位予以公示,并于2026年2月6日起正式投入执法,请广大驾驶人依法安全驾驶。现将具体执法路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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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6日为新增电子监控设备投入执法公示期。公示期满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配套法律法规,对所有机动车在辖区上述道路(含人行道)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依法使用电子监控设备予以抓拍查处。对于妨碍车辆、行人正常通行的将依法予以处罚并拖移车辆。公告期间,交警部门依法对上述路段机动车违法停放行为予以现场查处,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特此公告。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桥头交管大队

2026年1月30日

图文:东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桥头交管大队

编辑:香雅怡

编审:邓佩珊

出品:桥头镇融媒体中心

(上下滑动查看公益宣传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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