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市场查办案件情况通报(第三期)
为切实维护消费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聚焦节日期间重点消费领域,依法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现将5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青岛福康停车场有限公司超出公示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
2.市南区三煮餐饮店后厨卫生脏乱,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3.崂山区众合滋味极客烧烤店销售掺杂猪肉的羊肉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4.黄岛区荣华顺食品批发部销售侵犯“五粮液”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
5.青岛风景精酿啤酒有限公司经营无标签的百香果鲜啤,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上述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均已依法依规立案处罚。希望广大经营主体引以为戒,严守法律底线,落实主体责任,践行诚信理念。市场监管部门将始终保持监管高压态势,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坚持露头就打、从严查处,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消费市场环境。
此前通报:
元旦、春节临近,为保障规范有序的消费市场秩序,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办了一批重点消费领域违法案件。现将5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青岛圈子啤酒有限公司在生产啤酒过程中,购买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二氧化碳作为原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2.青岛广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排中检出猪肉成分,在食品中掺假掺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3.出租车经营者楚某(鲁UT0098司机)在计价器内违法加装作弊装置,通过操纵作弊遥控器多计里程数,违反了《山东省计量条例》相关规定。
4.青岛如美家地产服务有限公司(青岛不二家民宿)利用格式条款,单方面限制消费者退房时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5.黄岛区醉秦香李记海鲜家常菜馆在销售海鲜等菜品时伪造称重数据,通过多计重量的方式多收餐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市场查办案件情况通报(第二期)
为保障节日期间消费市场平稳有序,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聚焦重点消费领域,强化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现将5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青岛万珈铄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生鸡肉,经检验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兽药成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2.市北区好味客驴肉火烧店销售含有马肉成分的驴肉火烧,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3.市北区策源多酒水销售部经营过期的某品牌葡萄风味啤酒、百香果风味啤酒,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4.黄岛区梦真梦圆食品商店在销售某品牌饼干时,违法涂改生产日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5.平度市王淑芹水产品店在销售水产品过程中通过破坏电子秤准确度,额外增加称重重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相关规定。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