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嘉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组织警力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驾乘电动自行车不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集中整治行动,同步在微信公众号开设曝光台,集中曝光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以期达到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全县域、零容忍 、严执法
违法曝光
卧龙山街道
姓名:郭某某
违法时间:2026.1.28
违法地点:嘉祥县卧龙山街道中心街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结果:处以20元罚款
姓名:段某某
违法时间:2026.1.28
违法地点:嘉祥县卧龙山街道中心街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结果:处以20元罚款
姓名:谷某某
违法时间:2026.1.28
违法地点:嘉祥县卧龙山街道中心街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结果:处以20元罚款
嘉祥街道
姓名:张某某
违法时间:2026.1.28
违法地点:嘉祥县省道S319路口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结果:处以20元罚款
姓名:路某某
违法时间:2026.1.28
违法地点:嘉祥县省道S319路口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结果:处以20元罚款
姓名:孙某某
违法时间:2026.1.28
违法地点:嘉祥县萌山路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结果:处以20元罚款
姓名:靳某某
违法时间:2026.1.28
违法地点:嘉祥县萌山路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结果:处以20元罚款
姓名:江某某
违法时间:2026.1.28
违法地点:嘉祥县萌山路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结果:处以20元罚款
仲山镇
姓名:薛某某
违法时间:2026.1.28
违法地点:嘉祥县焦城-满碉(焦满线)10公里38米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结果:处以20元罚款
姓名:张某某
违法时间:2026.1.28
违法地点:嘉祥县焦城-满碉(焦满线)10公里38米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结果:处以20元罚款
大张楼镇
姓名:任某某
违法时间:2026.1.28
违法地点:嘉祥县省道319大张楼红绿灯处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结果:处以20元罚款
姓名:高某某
违法时间:2026.1.28
违法地点:嘉祥县省道319大张楼红绿灯处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结果:处以20元罚款
姓名:任某某
违法时间:2026.1.28
违法地点:嘉祥县省道319大张楼红绿灯处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结果:处以20元罚款
姓名:任某某
违法时间:2026.1.28
违法地点:嘉祥县省道319大张楼红绿灯处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结果:处以20元罚款
姓名:王某某
违法时间:2026.1.28
违法地点:嘉祥县省道319大张楼红绿灯处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结果:处以20元罚款
姓名:于某某
违法时间:2026.1.28
违法地点:嘉祥县省道319大张楼红绿灯处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结果:处以20元罚款
曝光不是目的
守护安全才是我们的初心
希望广大群众
从每一次出行做起
养成“无头盔、不骑行”的好习惯
同时摒弃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嘉祥公安
责编|张珊珊 初审|陈冬梅
复审|杨冬青 终审|武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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