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文基于权威公开资料,结合个人观点撰写为原创内容。文末已附文献来源标注及相关截图佐证,特此说明。
随着延迟退休的落地执行,退休方式相比较于以往有所改变,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中,退休除了法定退休年龄以后还可以进行弹性退休选择,弹性提前退休以及弹性延迟退休更是给予退休人员更多选择空间。
那么针对于公务员,事业编人员也可以选择弹性延迟退休吗?
根据《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中第四条表示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选择最长不超过3年弹性延迟退休,但是这里明确表示:针对于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以及其他管理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应当及时办理退休手续。所以这里可以看出来,针对于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以及其他管理人员弹性延迟退休的态度,是“应当”“及时办理”!体现出来一定的强制性,是不允许进行弹性延迟退休申请的!
这里小编分析主要原因有三点:
1)上述退休人员均为公务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核心及其领导岗位人员,并非一般岗位,上述岗位不允许弹性延迟退休也主要是为了保障公共权利固化在一人手里,降低廉政风险。
2)同时上述岗位均未编制人员,“一个萝卜一个坑”只有老的人退休下来才有年轻干部晋升上去,所以有助于组织队伍的年轻化以及新鲜血液涌入,给予更多年轻干部提供机会以及晋升空间,保障了队伍的年轻化。
3)体现出来社会公平性,梳理公共领域管理标杆,也为延迟退休起到了良好的带头作用。所以结合上述三点公务员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以及管理者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应当及时办理退休。
但是这里有一点需要明确的就是,这里针对于事业编制人员并非全部人员均无法选择弹性延迟退休,针对于非管理岗位人员,非领导岗位人员是可以进行弹性延迟申请的。
所以这里需要对于事业编人员具体岗位进行区分,比如后勤岗位,以及技术岗位、专业领域人员弹性延迟是可以进行申请并且对于个人,对于岗位对于社会是有积极的影响作用的。比如高校讲师,高级医生等,年龄和经验同步增长的前提下,过早地退休不仅对于个人更是对于社会资源是一种浪费,所以这里针对于事业编人员需要进行岗位区分,管理岗位以及领导岗位人员是无法进行弹性延迟退休,而一般性岗位,普通岗位员工是可以进行弹性延迟退休申请,按照正常人事审批流程进行申报,这点也是需要明确的。
那么有朋友问针对于公务员而言,无法进行弹性延迟退休是否相当于少了一种退休选择?
针对于公务员而言,结合《公务员法》第88条规定,公务员满足三点条件的情况下:
1)工作年限满30年;2)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工作年限满20年;3)符合国家规定其他提前退休条件,是可以进行提前退休的选择。
可以看出针对于公务员而言,虽然弹性延迟退休无法进行选择,但是提前退休相比较于其他人员而言有了更多的选择的权利,属于“前松后紧”的退休模式,所以针对于公务员而言,退休方式可能并不会减少更多是体现在提前退休有较多选择,弹性延迟无法进行选择的情况。
所以针对于公务员以及事业编人员弹性延迟退休选择,公务员群体是无法弹性延迟退休,事业编人员需要结合岗位具体分析。
参考资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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