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民委关于命名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发布,全国共有488个地方和单位被命名为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广元市青川县位列其中,成为川陕甘结合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典范。
青川县地处四川盆地北部、川陕甘三省结合部,属少数民族散杂居县。全县下辖12个镇、8个乡(含2个回族乡),居住着汉、回、藏、羌等28个民族。各民族在这片有着2300多年历史的土地上共生共荣、守望相助,青川县始终秉持“共守绿水青山、共建美丽家园、共创幸福生活、共谱团结新篇”的理念,凝聚起民族团结的强大合力,绘就了一幅交融共生的和谐画卷。
近年来,青川县始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高位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构建起上下联动、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创建格局,先后制定完善一系列创建工作方案和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四级联动创建、资金保障长效等机制,推动民族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
截至目前,该县已累计创成2个国家级、7个省级、16个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获得国家、省、市表彰的模范集体14个、模范个人22名,民族团结之花在这里常开长盛。(鄢怀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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