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邻居21只鸡回家养着“慢慢吃”,越南河静省(Hà Tĩnh)一男子被判入狱3个月。

据河静省第1区域人民法院(TAND Khu vực 1)11月29日的判决,现年26岁、居住于越川社(xã Việt Xuyên)的邓庭胜(Đặng Đình Thắng)犯盗窃财产罪,依据《刑法》第173条被判处3个月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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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唐在法庭上

在法庭上,邓庭胜表示悔恨,希望能从轻处罚以便早日回归社会、弥补过错。审判委员会(HĐXX)评估被告行为严重,需要做出严厉判决以起到威慑作用。

根据起诉书,2025年9月3日凌晨0点30分左右,邓庭胜潜入全流社(xã Toàn Lưu,原属石河县(huyện Thạch Hà))永吉村(thôn Vĩnh Cát)一位居民的养殖场,偷走了21只鸡。

邓庭胜将鸡带回家,放养在后院,目的是养着以便日后慢慢宰杀食用。接到受害者的报案后,全流社公安介入调查,逮捕了邓庭胜。

当局认定,被盗的21只鸡价值超过450万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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