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南昌,一辆电动自行车与汽车相遇,发生无接触事故。当事汽车司机告诉记者,双方是在停车场遇到的,电动自行车车主称为躲避汽车而紧急刹车导致自己摔倒。双方报警后,交警判定电动车全责,汽车司机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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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司机很不甘心,质问:“难道汽车车主就一点责任没有吗?” 警方表示,如果汽车司机驶离现场,则需承担责任;如果未驶离,则根据监控认定,事故责任在电动车方。 (三农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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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