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铜川市耀州区瑶曲镇铜鑫煤矿发现如下隐患:

1.矿井201综采工作面转载机头未悬挂防尘喷雾装置;

2.201综采工作面乳化液泵站压力表显示压力数值24Mpa,未达到矿井201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的不小于30Mpa要求。201综采工作面30号液压支架压力表显示数值为15Mpa,未达到矿井201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的不小于24Mpa要求;

3.201采煤工作面工业视频摄像机安设位置不规范(监视不到201采煤工作面设备状态、人员位置和物料传送等整体生产情况);

4.201综采工作面运输顺槽设备列车段左侧帮部支护使用塑料网片,与矿井维修措施要求不符;

5.矿井未按规定每3年修编矿井地质报告,现地质报告编制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

6.运输大巷二号联巷网络防爆电源上盖螺栓规格不一致,未进行每月一次的设备防爆性能检查;

7.运输大巷二号联巷处127V照明线违规使用监控本安分线盒接线

以上隐患依据法律,给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4.《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5.《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

合并对铜川市耀州区瑶曲镇铜鑫煤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拾壹万肆仟元整(¥114,000.00)

铜川市耀州区瑶曲镇铜鑫煤矿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09年02月11日,注册地位于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瑶曲镇荒草湾,法定代表人为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