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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业务精湛的“办案能手”,以专业素养守护正义底线;亦是群众信赖的“暖心检察官”,怀司法温情服务人民群众。她以法为剑,裁断是非;以理为刃,剖析曲直,在每一起案件中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铮铮誓言。她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投身法治建设,以专业的业务能力履行检察职责,在检察工作一线诠释着新时代检察官的忠诚信仰与使命担当——她就是滁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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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本职:在实践积累中稳步成长

2014年,王洁通过安徽省公务员考试,怀着对法治的虔诚信仰开始检察之旅。“法者,治之端也”,庄严肃穆的检察环境让她深刻体悟到“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自此,她将“多看、多学、多问、多做”作为对自身的要求,从整理卷宗,到协助资深检察官提审取证;从一遍遍雕琢法律文书的基础格式,到用心体会每一个办案环节中蕴含的法理与情理,在前辈的悉心指导下与实战的经验雨露里,在看似平凡琐碎的事务中默默积蓄力量,实现了“日有所长,月有所进”的稳健成长。

她深知“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她的办公桌上永远摆放着最新司法解释和理论专著,密密麻麻的批注见证着她的勤勉。这种“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的治学态度,让她迅速褪去了书记员的青涩,在岁月的淬炼中,成长为一名能够独当一面、令同事信赖、让群众放心的业务骨干,为她日后担当大任、守护公正奠定了最为坚实的基石。

履职担当:在案件办理中守护公正

“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这是王洁从检十一载始终恪守的职业信条。面对错综复杂的疑难案件,她始终以客观公正为标尺,以“如我在诉”的境界察微析疑,以“求极致”的精神抽丝剥茧,使每一起案件都成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工作11年间,她先后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800余件,并先后参与办理张某等77人串通投标案、王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朱氏三兄弟涉嫌敲诈勒索、非法占用农用地、强奸、寻衅滋事、妨害公务罪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在办案中淬炼出过硬的刑事检察功底。

在办理朱氏三兄弟涉嫌犯罪案件中,因犯罪案发时间久远、证据多且零散,王洁废寝忘食仔细阅卷,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定性提出补充侦查意见二十余条,为案件的成功办理奠定重要基础。尤其是其中一起强奸事实,案发距今近三十年,关键物证早已灭失,犯罪嫌疑人更是矢口否认。王洁没有轻言放弃,而是引导侦查机关重新走访当年知情人,从案发经过、被害人陈述可信度、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模式等多维度构建间接证据体系。在庭审中,她运用严密的逻辑推演,将零散证据串联成无可辩驳的证据链,最终使这起尘封多年的罪行得到依法惩处。该案也成为运用间接证据证明疑难案件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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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普法宣传

守护民生:在细致工作中体现责任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这句古训深深镌刻在王洁的检察职业生涯中,成为她践行司法为民初心的生动注脚。在她看来,案件或许有大小之分,但承载其间的民生福祉与公平正义却从无轻重之别。在办理雍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时,面对三十册卷宗、两千余张票据,背后关联的是四百余户粮农的切身利益。即使被告人对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数额没有异议,看似可以“快审快结”,但她深知,司法精准关乎的不仅是定罪量刑,更是要为人民守住那份“看得见的公道”。她不畏辛劳,以“绣花功夫”将一张张票据与一份份笔录进行交叉比对,并及时提出补查意见,引导侦查机关夯实证据,坚决将每一起事实查实、每一笔数额定准,最终凝聚成一份480页、共24万字的审查报告。当粮农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维护时,她深刻体会到,“司法为民”正是体现在对这“一枝一叶”的精心守护之中。

法情交融:在司法实践中传递温度

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王洁始终将“于法有据、于情相容、于理相通”作为办案的至高追求,她坚信,检察办案不仅是法律条文的准确适用,更应是法理、事理与情理的有机融合,是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这一理念,在她办理的一起令人扼腕的交通肇事案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展现。案中,肇事青年驾驶车辆送母就医,返回上班途中不慎发生车祸,致使驾驶电动三轮车的被害人死亡。面对肇事者,王洁并未止步于案卷中的事故认定。她深入走访调查,了解到肇事司机家中经济十分困难,父亲几年前因病去世,花光了家中的积蓄并欠下债务。母亲又患尿毒症,每周需做透析且视力欠佳,唯一的依仗就是这个儿子。倘若就案办案,一诉了之,法律程序固然简便,但那个濒临破碎的家庭将彻底失去支撑,病榻上的母亲恐无人照料。

王洁将大量精力投入于矛盾的化解,她多次约见被害人家属,诚恳沟通,如实说明肇事者的特殊困境与真诚的悔罪态度;同时,她也反复劝导肇事者及其亲属,竭尽所能对被害人家庭进行经济补偿,以表歉意与赎罪之心。最终,在她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了刑事和解。法院在综合考量案件情节、肇事者一贯表现及悔罪态度后,依法对其适用了缓刑。判决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告慰了逝者,也给这个困境中的青年一个改过自新、继续赡养母亲的机会。此案,正是王洁“法度之内,情理之中”办案理念最为生动的写照。

专业拓展:深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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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校园为学生讲法治课

2024年,王洁通过遴选至滁州市人民检察院,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面对新领域,她系统学习未成年人检察相关法律法规和办案规范,深入研究涉未成年人案件特点。在调研分析基础上,撰写了本地区未成年人犯罪及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研报告,对案件特点、犯罪原因、预防对策等进行系统分析,为提高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保护质效提供参考。

在案件办理中,她特别注重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在审查一起猥亵儿童案一审判决时,她发现法院量刑未体现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从严惩处原则,及时支持一审检察机关提出抗诉。二审期间,她加强对被告人的释法说理,促其认罪认罚,并向二审法院充分阐释抗诉理由,推动法检统一司法尺度,最终案件获得加重刑期的改判。

除了个案办理,她还积极联动各职能部门,参与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就本市多起违法犯罪案件发生在酒吧的现状,协助市妇联厘清酒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管理职责并建立制度,就办案中发现的网约房监管漏洞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等,展现了她在新岗位上的专业能力。

“立志而圣则圣矣,立志而贤则贤矣”,这句座右铭始终照耀着王洁的检察征程。十一年来她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融入血脉,先后荣获“滁州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卫士”“滁州市十佳公诉人”“安徽省十佳公诉人”“安徽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先进个人”“安徽省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等多项荣誉,并荣立三等功。她的故事印证着:正义需要守护者,法治需要燃灯人——而她,正以永不停歇的脚步,在新时代的法治征程上续写着“执法如山兼怀似水,持心如衡以理为平”的动人诗篇。

第9800期

安徽检察新媒体出品

终审丨郭伟 二审 丨吴荧

供稿丨滁州市检察院

编辑丨李昂

投稿邮箱丨ahjcxm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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