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刑事辩护律师,经常会接到家属咨询:“我家人被上海警方带走了,怎么才能让他出来?”这时候,你应该冷静,了解清楚刑事案件的流程。在刑事案件初期,尤其是“黄金37天”内,家属和律师的应对方式,往往直接关系到能否争取“取保候审”“不批捕”甚至“撤案”。结合上海本地司法实践,柳向律师给大家讲清楚,刑事案件中,如何合法合规地争取警方放人。
首先明确一点:警方放人并非“走后门”,核心是围绕“是否需要继续羁押”展开,上海司法机关对强制措施的适用极为严格,全程遵循《刑事诉讼法》及本地办案规范,关键看这两个核心场景。
第一个关键场景,也是黄金机会,刑事拘留后37天内的“黄金救援期”。这是决定能否放人、能否取保候审的最关键阶段,错过再争取难度会大幅增加。上海警方通常会在刑事拘留30日内,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检察院有7天时间审查,这37天里,只要能说服检察院不批准逮捕,警方就必须放人,或变更为取保候审。
我曾经办理过一起闵行区的盗窃案,当事人蒋某因涉嫌盗窃被刑事拘留,家属第一时间委托我介入。会见后我发现,蒋某在犯罪中只是起到辅助作用,且他系初犯、到案后积极配合。我迅速向检察院提交《不予批准逮捕意见书》,重点论证蒋某无社会危险性,最终检察院采纳意见,蒋某被依法释放。
第二个场景,逮捕后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即便已经被批准逮捕,也不代表要一直羁押。检察院仍需定期审查羁押必要性,若当事人犯罪情节较轻、退赃退赔获谅解、身体有严重疾病等情况,可建议警方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结合上海办案特点,给大家3条实用建议。
第一,立即委托上海本地刑事律师,只有律师能会见当事人,了解涉案细节、警方掌握的证据,同时给当事人做法律指导,稳定其情绪。
第二,配合律师收集有利证据,精准提交法律文书。不要盲目喊冤,要围绕“无社会危险性”“证据不足”等核心,收集当事人初犯、偶犯、认罪认罚、退赃退赔、有固定住所等相关材料,由律师整理后提交取保候审申请或不予批准逮捕意见书,用证据说话才有效。
第三,保持冷静,拒绝“歪路”。很多家属情急之下轻信“花钱找关系就能放人”,最终不仅被骗钱,还可能耽误案件办理。
最后提醒:每个案件都有其特殊性,切勿照搬他人经验。如果你或家人身处困境,请尽快联系熟悉上海本地司法实践的刑事律师。早一天介入,就多一分争取自由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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