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警示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以此为鉴,安全守法出行。

近日,枣庄交警向社会公开发布今年第一批终生禁驾名单,1人“榜上有名”。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25年5月1日3时23分许,孔某妍驾驶鲁DG**39号正三轮载客摩托车沿滕州市荆河西路由西向东行驶至金州花园公交站牌西路段处时,与同向步行的谢某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车辆损坏、谢某国死亡。事故发生后孔某妍驾车逃逸。经尸体检验:结合案情、现场,分析认为谢某国符合碰摔致颅脑损伤死亡。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孔某妍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经滕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2025年9月12日滕州市人民法院判决孔某妍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