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深圳律师张茂荣发文称,自己被认定违规进而维权7年之久的拉锯战终于获得胜利——深圳律协撤销了违规认定。
张茂荣已执业33年。他说,自己曾被三名同行投诉称涉嫌存在私自转让律所等行为,深圳律协于2019年1月10日对该投诉立案调查,并于2020年5月29日听证。虽然三名投诉人相继提交了撤诉申请,但深圳律协仍认定其私自转让律所的行为构成违规,决定对其免予处分、并责令书面检讨。
张茂荣表示,自己也发起了反投诉,但一度石沉大海。三名投诉人则依据深圳律协对其的违规认定,发起了民事诉讼。“投诉人发起诉讼一审败诉后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张茂荣说,“投诉人仍然不服申请再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仍然认定转让协议合法有效,我没有私自转让律所。”
其间,张茂荣也没有停下维权的脚步,提起多宗行政诉讼及检察监督。
他说,所有已结案件,深圳律协均以“内部管理、行业自律,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为由抗辩,并最终均被法院采纳而裁定驳回起诉,由此导致三十余年为当事人维权的老律师常年状告无门,有冤情连个说理的地方都找不到。无奈之下,他依法行使会员监督权利,发起了针对深圳律协怠于履行复查职责的相关领导的维权,方才促使深圳律协完成复查。
2026年1月,这场维权拉锯战终于迎来曙光。深圳律协复查认为,张茂荣的行为不构成私自转让律所,决定撤销此前的处理结果。
张茂荣认为,如果不是深圳市司法局的两次责令复查,如果不是其持续发表“维权第一季”“维权第二季”“维权第三季”系列文章,即便有足以推翻违规认定的福田区司法局调查结论和三级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复查结论可能还会遥遥无期。
“2019年1月被投诉,2021年被认定违规,深圳律协仅立案调查就长达两年半时间,其间全国律师纪律整顿,我遭受了极大的精神压力。”张茂荣说,其曾申请深圳市司法局“监督指导”深圳律协纠错,《申请书》结尾措辞尽显卑微,却丝毫换不来“娘家人”的温暖,现在看,恨不得抽自己几个嘴巴子。
1月29日,“法度law”对话了张茂荣律师。
“法度law”:从2019年被投诉到2026年沉冤得雪耗时7年,这期间最让你崩溃的时刻是什么?
张茂荣:最崩溃的时刻就是深圳律协的冷漠、冷酷、不作为:他们主张行业自律纠纷不该法院管,法院不管自己也不处理,即便有了深圳福田、深圳中级、广东高级三级法院判决书、福田区司法局的调查结论和深圳市司法局的两次责令复查,仍然不启动复查,这直接导致了以给当事人维权为己任的律师给自己维权时,连个说理的地方都找不到!
“法度law”:面对深圳律协“内部管理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的抗辩,以及多轮诉讼被驳回的困境,你是如何坚持下来的?
张茂荣:不同于其他律师冤案,我的情况是明明投诉人违规诬告我,我没有违规,深圳律协历经两年半调查,最终却在三投诉人撤回投诉的情况下颠倒黑白认定了我违规,结论与真相完全相反,如果不纠正,我连自己心里那道坎都过不了,没有办法给自己交代,我不能接受维权律师自己蒙冤不了了之,所以我坚持起诉、反投诉、寻求深圳市司法局支持,过程中得到了全国律师的大力支持。
客观地说,是全国律师给了我巨大的勇气和力量,公开维权的过程中,他们在我的公众号文章中留言鼓励,让我非常感动,并最终坚持到冤案昭雪。
“法度law”:福田区司法局已查明违规转让律所的是投诉人,三级法院也认定你无责,深圳律协仍长期搁置复查,你认为这背后反映了行业自律中的哪些问题?
张茂荣:深圳律协长期搁置复查,背后反映出了行业自律中,会长、分管副会长、理事会、监事会、惩戒委等相关责任人员对会员律师服务意识的严重缺失,中国政府转变职能,早在二十年前就已经从管理型转向服务型,然而作为行业自律组织的律师协会却仍然停滞管理型阶段,这种定位逆差是值得全国律师协会反思并改进的。
“法度law”:你曾在给市司法局的申请书中用“卑微”的措辞希望修复与律协的关系,现在回看这段经历,你对律师与律协的关系有了怎样新的认知?
张茂荣:是的,第一次给深圳市司法局维权申请书中,我极具“讨好”地表现出了生怕被深圳律协误解的意思和期待修复关系的强烈愿望,措辞用“卑微”形容丝毫不为过。
现在回头看,我还是高估了深圳律协,或者说自己过于幼稚,因为后来的事证明,并没有起到让深圳律协启动复查的目的,更没有换来本届律协会长、副会长的丝毫同情,在我多年起诉维权答辩状中,深圳律师《行政答辩状》尽显冷酷、无情、傲慢、强势,丝毫感受不到“娘家人”的温暖。
“法度law”:你曾提到维权期间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也耗费了大量时间精力,这对你的工作是否造成影响?
张茂荣:说不影响是假的。我统计了一下,为纠正这个违规认定,我起诉、应诉案件多达六个,一个历经深圳市检察院、广东省检察院打到最高法院,三个打到省高院,两个打到深圳中院,一个至今还在深圳中院二审未结,消耗的不仅仅是时间精力,还像踢到钢板一样,对深圳律协拒不履行复查纠错职责的无奈,以及全国律师纪律整顿期间被反复调查,对自身律师工作造成的影响是巨大的,可以说几乎一半时间都耗在了维权纠错这件事上。
“法度law”:作为深耕行业三十余年的律师,你觉得该如何完善机制,避免其他律师遭遇类似“状告无门”的维权困境?
张茂荣:就目前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以“内部管理,行业自律”之名,律协事实上沦为了法外之地,从而失去司法监督,导致了被处分律师对律协“状告无门”,律师被律协错误处分的诉讼维权还是非常困难的,如果说完善机制,我认为还是要从有权管理律协的司法行政机关入手:
《律师法》明确规定了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协的监督指导职权,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建立健全律师维权惩戒工作责任制的意见》进一步细化,规定明确了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协的监督问责,规定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各律师协会应当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对维权惩戒工作开展追效问责。重点对有投诉不受理、有案不查、违法不究、该维权不维权、该惩戒不惩戒等失职失责行为进行问责。
据此,司法局应肩负起监督管理职责,在律协怠于履职的情况下,依法监督问责,介入个案,促使律协履职(这也是我这个案子得以最终复查完成的重要原因),并将律师权益保护作为评价律协会长、副会长是否称职的重要考量因素,同时应指导律协内部建立起对应的律师不服违规认定复查机制,指导律协监事会依法履行内部监督职责。
“法度law”:维权之路走到现在,你还有哪些感触?
张茂荣:我想引用网上的一段话,表达我的感触——“这个世界上总是时时刻刻地、随时地发生一些不公道的事情,这些东西都不至于让我们绝望,让我们绝望的是当我们受到不公正对待的时候,当我们被别人欺辱的时候,我们找不到说理的地方。
这个世界,只要有一个说理的地方,哪怕我们在生活中受很多的欺辱,我们总是对这个世界不失望,所以说理的地方的存在,对于人类来说至关重要,性命攸关,我们永远必须要有一个说理的地方,要有一个主持公道的地方!”
就像网友点赞最多的留言所说“我一点都高兴不起来。并不是见不得张律师好,恰恰相反,我一直对张律师的遭遇抱有同情。但如果不是张律师同归于尽式的维权第二季第三季,如果不是张律师拿住了一些人确凿的违规甚至违法证据并将其公之于众且持之以恒曝光,我想张律师是不会维权成功的。这就是时代的悲哀、行业的悲哀”。
我七年维权胜利不是胜在正常程序,而是司法局两次责令无果后,启动对深圳律协会长、副会长个人及其律所的监督投诉上,这是令人悲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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