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6-01-30 09:09作者:马立瑜 毛轩 袁呈祥 来源:五星网

近日,青岛交管支队城阳区大队积极发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作用,为遭遇严重车祸的市民周某某紧急申请了3万余元医疗救助金,使其得到及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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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7日14时37分,周某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在丰沛路由西向东正常行驶时,与仝某某停放在路边突然开门的车辆发生碰撞倒地后,又与刘某某驾驶的车辆发生二次碰撞。

事故发生后,周某某被紧急送往医院。经诊断,周某某左下肢皮肤撕裂伤、脑挫伤、枕骨骨折,被送进重症监护室治疗。因仝某某的车辆只有交强险,而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面对高昂的医疗费用,周某某的家人陷入了困境。

办案民警在了解这一情况后,迅速行动起来,第一时间启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程序,成功为周某某申请到3万余元救助金。这笔及时到账的救助金,犹如一场“及时雨”,确保了周某某能够继续接受必要的治疗,为他的康复争取了宝贵时间,目前周某某已经出院。

经详细调查,此次事故当事人仝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之规定,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刘某某和周某某在事故中无责任。

青岛城阳交管借此事故提醒广大驾驶人:“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在日常行车过程中,每一次变道、每一次开关车门、每一次转弯,都关乎着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驾驶人必须以敬畏之心对待交通规则,以谨慎之态守护生命安全。同时,若不幸遭遇交通事故,伤者可及时联系警方,符合条件的可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减轻医疗费用带来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