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金晨被曝疑似涉嫌交通肇事逃逸”事件

引发各界关注

1月30日,浙江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通报金晨交通事故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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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金晨道歉:

大家好,我是金晨,关于近日网上流传的消息,我想向大家做出如下说明:

2025年3月16日,我和经纪人及助理三人租车在外游玩,车辆由我进行驾驶。行车途中,我为躲避路上蹿出的小狗,紧急拐弯时撞向路边的警示牌及房屋围墙。

事故发生时,现场只有我们三人,因我的伤势较重,经纪人第一时间带我赶往医院急诊并紧急做了手术,助理留下处理事故。

由于事发突然,加上当时情绪紧张,助理向交警说明自己是驾驶人,并配合完成了事故认定。当我手术结束意识恢复后,了解了该事件的处理过程,我认为我本人作为实际驾驶员必须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及为此次事故中出现的不当处理承担全部责任。因此,我让助理立即联系保险公司,申请撤销保险理赔,所有车损费用及路边设施和房屋围墙相关方的经济损失由我本人全额承担,相关赔付已于2025年4月完成。

作为一名公众人物,我未能做好表率,反而因个人行为占用社会资源,给大家带来了困扰与担忧,我对此深感惭愧。感谢大家的关心与监督,我会深刻反省,今后一定更加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谨言慎行,切实承担起应尽的社会责任。

再次诚恳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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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前报道,有知情人士透露:“2025年3月16日金晨驾驶汽车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金晨让自己的助理徐某某顶包,她本人在第一时间逃离事故现场,同时她隐瞒真实情况,涉嫌骗保。”

该知情人士还提供了一份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该《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的当事人为徐某某。2025年3月16日15时7分许,徐某某驾驶小型客车,行驶至绍兴市柯桥区湖塘街道岭下村公交站附近地方时,因疏于防范观察与警示牌发生碰撞,后车辆又与房屋围墙发生碰撞,致车辆、警示牌、房屋围墙受损及徐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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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知情人士称,在事故处理结束后,保险公司在理赔调查阶段调取交警监控时发现,实际驾驶人并非徐某某,而是车主金晨本人,保险公司随后向交警部门报案。据悉,金晨方面曾联系保险公司要求撤案,保险公司经考虑后撤销了该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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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扬子晚报 大河报 澎湃新闻 潇湘晨报等

编辑:郭强仔‍‍‍‍

责编:李 锋‍

监审:黄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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