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老徐的一个帖子,颇有感触。

老徐,账号名称为“老徐说道”,很多人对他应该并不陌生。好像很多人把他称为公知,经常看到有人反对他的观点。

老徐这次发的帖子,就是一张图片加一句话:人死而不平等。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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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老徐按你哪里找到的这张图。这是殡仪馆里等待领取骨灰处的。

图片上显示,不同的死者,使用的火化炉型不一样,明显可以看出是不同档次的,有“豪华炉”,有“平板炉”,有“捡灰炉”。不同炉型,价格肯定不一样。

也就是说,人死了之后,“享受”的“待遇”不同,所以难怪老徐说人死而不平等,确实不平等。

这种事情,相信很多人都有所了解,尤其是三四十岁以上的,一般都经历过亲人的离去,去过殡仪馆,看到过类似情况。

我也因为亲朋的去世多次到过殡仪馆,看到本地殡仪馆里也有类似的情况,当时就觉得这很不合适。

我还听人讲过不同的火化效果,说起来有些吓人,所以这里就不说了,而且我也马上要睡觉了,免得做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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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以前有过类似的新闻报道。

2023年,一网友发视频称,唐山丰润区一殡仪馆火化分高档炉取灰处和低档炉取灰处,这一等级划分方式,当时在网上引发争议。有人就感慨,殡仪馆赚“死人钱”总是有一套的。

当时这事儿引起轩然大波后,殡仪馆出来回应,工作人员也不避讳,介绍说,分档主要是根据逝主需求和费用考虑的,高档炉比低档炉豪华,所以收费相对较高。

但后来唐山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又告诉媒体,视频曝光的是多年前挂的老牌子,现在不分高低档炉了,视频传出后,牌子已经撤下。这明显是一种公关方式。

实际上,这种情况是普遍存在的,很多网友都反映,其本地也有类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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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的确如老徐所说:人死而不平等。

我认为,这种做法是不对的,应该改正。既然是火化,是执行国家政策,那就应该统一标准,而且根据规定,也是不允许盈利的。

我国的《殡葬管理条例》中有如下规定:

殡葬服务机构为殡葬设施的运营单位。新设殡葬服务机构应当由政府举办,为非营利性机构。不得再新设立营利性殡葬服务机构。

强调“非盈利性”,这是政府殡葬管理的准则之一。现在,有很多地方殡仪馆设置不同火化炉型,而且明确写出“豪华”“低档”,这不仅是不道德地赚死人钱,而且还违背了社会主义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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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提倡革除丧葬陋俗,难道殡仪馆这种设置高低档火化的做法,不是正在制造新的陋俗吗?这不是纵容陋俗吗?

之所以有人家选择所谓的豪华型,其实就是封建迷信思想在作祟。但实际上,人死如灯灭,一了百了,烧成什么样都一样。

所以,殡仪馆其实就是在利用一些人虚荣、迷信、孝顺等不同的心理,去不道德地赚死人钱。只是,这种情况做法为什么没人管呢?为了赚钱啥都不顾了?

我认为,全国应该对此有一个统一规定,有一个统一标准,不允许存在不同火化炉型,而是一律平等对待,要烧就烧成一样的,这才符合社会主义公平原则——不仅生而平等,死亦平等,最起码国家能够保障起码的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