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规定,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4次会议决定:常文洲同志代理宁县人民政府长职务。

现予公告。

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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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庆阳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