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1月30日讯 近日,市民通过《民生在线》栏目提问,青岛公安机关在打击网售烟花违法行为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关于烟花销售和燃放,对市民有何安全提醒?

青岛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天翔介绍,针对部分网络平台的非法销售行为,公安机关一是线上溯源查处,联合网络平台开展巡查,清理违规销售信息,对无资质卖家落地核查、依法处罚;二是线下源头管控,联动联合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网信、交通运输等部门排查非法储存窝点,斩断非法流通链条,坚决遏制违规销售行为。

青岛公安提醒广大市民——

(一)购买安全须知

认准正规渠道:购买烟花爆竹必须到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商店,查看产品包装是否标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及警示标志。

拒绝网络购买:网络销售烟花爆竹存在运输风险,且产品质量无法保证,切勿通过微信群、朋友圈等非正规渠道购买。

留存购买凭证:购买时索要发票或收据,以便出现质量问题时维权。

(二)燃放安全规范

遵守管控要求:严格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时间、地点燃放,不得在禁放区(如加油站、医院、学校、高层建筑物附近)燃放,做到文明燃放。

儿童燃放需监护: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必须由成年人陪同,选择安全的燃放姿势,避免手持燃放。

注意天气条件:大风、干燥天气禁止燃放,燃放前清理周边易燃物,备足灭火器材。

(三)应急处理方法

如发生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立即用灭火器、沙土覆盖灭火,火势较大时迅速撤离并拨打119。(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邱正)

(作者:邱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