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印发《关于2026年关税调整方案的公告》,明确自202611日起将对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进行调整,包括对24个协定项下、原产于34个国家或地区的部分商品实施协定税率。

值得一提的是,照明产品亦在本次关税调整的范围内。具体来看,调整的内容主要涉及东盟十国、日本、韩国、巴基斯坦、尼加拉瓜、厄瓜多尔、塞尔维亚等国家和地区的主要照明产品的协定关税,以及“税目84.86项下光刻设备用超高压汞灯”进口暂定税率等2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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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就主要照明产品的协定税率而言,受惠于RCEP的持续推进,东盟国家的协定税率进一步降低,协定税率从去年的5.6%—14.7%降至今年的2.5%13.5%且大部分产品税率降幅在0.5个百分点以上。

此外,韩国主要照明产品的协定税率,从去年的0%—9%降低到今年的0%8%下降0.3%以上;日本,则从去年的5.8%—16.3%降低到今年的3.4%13.8%下降0.6%以上;澳大利亚新西兰协定税率也被下调了0.2%以上,分别降低到今年的2.5%15%3%16%

巴基斯坦的协定税率进一步下降,降幅收窄0.5%尼加拉瓜的协定税率也有所下降,从去年的4.8%—8%到今年的3.2%7%厄瓜多尔的协定税率,从去年的6.4%—8.9%下降到今年的3.2%8.4%;塞尔维亚的协定税率,从去年的4%—8%下降到今年的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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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除协定税率下调外,《方案》还提到,自2026年1月1日起,“税目84.86项下光刻设备用超高压汞灯”继续实施进口暂定税率。该税率同2025年一致。

可以预见的是,关税下调将有助于降低企业进口原材料与关键部件的成本,有助于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和产品市场竞争力。此外,贸易成本的降低,将进一步畅通我国与协定伙伴国的产业协作通道,推动照明产业链上下游的跨境资源配置优化,助推照明企业的全球化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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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与此同时,进口门槛的降低意味着更多海外照明产品将进入国内市场,行业市场竞争将进一步白热化。这也将倒逼国内照明企业加速转型,摆脱低附加值、同质化竞争的传统模式,向技术创新、品牌建设、差异化发展的高质量路径迈进。

面向未来,照明企业需紧抓关税调整机遇,充分利用跨境产业协作优势,同时以市场竞争为契机,强化创新驱动与品牌赋能,加速构建技术先进、品牌集聚、生态协同的行业发展新格局,方能在全球照明产业竞争中占据更有利的位置!

综合整理 | 中照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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