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想到,一项旨在“救命”的法例,竟然在生效的第6天就宣告“短命”。
从1月25日开始,全港巴士乘客都在诚惶诚恐地找安全带,生怕那5000港元的罚单落在自己头上。然而,1月30日下午,运输及物流局局长陈美宝紧急见传媒,承认法律条文存在“技术不足”,无法反映立法原意,宣布将尽快删除该条文。
这场涉及全港数百万人的行政闹剧,到底是怎么演变成今天这个局面的?
一、 被“扣”住的乘客与被“绕晕”的市民
法例生效的第一天起,尴尬和争议就没停过。
先是发生了一件荒诞事:一名乘客在长沙湾坐巴士,因为安全带突然卡死,被反扣在座位上动弹不得长达45分钟,最终竟然要出动消防员破拆才得以脱身。
紧接着,网上流传出各种照片:巴士安全带脏污不堪、带扣破损、甚至有乘客因为找不到隐藏在座位缝隙里的带扣而急得满头大汗。市民们怨声载道:“政府让我们扣安全带,但硬件准备好了吗?”
二、 法律界的“法眼”揪出惊天漏洞
如果说硬件问题是“阵痛”,那么法理漏洞则是“绝杀”。
就在新例推行如火如荼之际,立法会议员江玉欢等法律专业人士翻阅了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装备)规例》第8AB条,发现了一个足以令法例崩塌的漏洞:
条文原意是要求所有设有安全带的巴士乘客必须佩戴,但字面上却阴差阳错地写成了——只适用于“2026年1月25日或之后新登记”的巴士!
这意味着,目前全港几千辆旧型号巴士,即便座位上有安全带,乘客不扣其实也完全合法。政府此前大规模的宣传、甚至警方的执法预告,在法律层面竟然成了“虚晃一枪”。这种“技术性失误”,直接导致了法律效力的真空。
三、 特首拍板:承认失能,原地止蚀
据知情人士透露,这起乌龙事件惊动了特府高层。面对法理上的自相矛盾,如果继续强推,只会引发更大的法律诉讼和公信力危机。
在1月30日的工作会议上,行政长官李家超展现了其务实的一面,明确表示“有问题要承认”,要求即日处理。
于是,便有了局长陈美宝在镜头前那番略显尴尬的发言:承认法律条文“未能反映立法原意”,将尽快撤回并修正。
四、 从“绿色垃圾袋”到“巴士安全带”,行政失能的既视感?
这一幕,是不是让大家觉得似曾相识?
不少市民在听到局长宣布撤回法例时,第一时间联想到的,就是那场同样闹得沸沸扬扬、最终却无限期搁置的“垃圾收费”计划。
回想当初,垃圾收费新例也是在社会争议声中数度推迟,从最初的配套不足,到后来的指定垃圾袋质量问题,再到民意反弹,最终在试行后被紧急叫停。如果说“垃圾袋收费”是败在了执行细节的复杂性,那么这次“巴士安全带”则是直接倒在了法理逻辑的“低级错误”上。
一条法例从构思、起草、律政司审核、立法会审议到最终落实,中间经过了无数关卡。为什么这长达数年的“怀胎期”,没有一个部门发现如此明显的逻辑硬伤?
运流局逻辑缺失:制定政策时只顾“一步到位”,却忽略了新旧车更替的法理衔接。
律政司撰文失当:作为最后法理把关的部门,为何会出现这种“技术不足”?
立法会审议“走过场”:作为民意代表的议员们,在审议这项关乎民生的附属法例时,是否流于形式?
这种“高调推行、狼狈撤回”的剧本在短时间内二度上演,已经不仅仅是局长口中轻描淡写的“不理想”,更是一场行政立法集体掉线的深刻危机。
五、 现在坐巴士还要扣带吗?
虽然强制令即将被删除,但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提醒市民:“法律虽然暂缓,但危险不会暂缓。”
目前,警方已停止相关执法。这意味着你在旧巴士上不扣带,暂时不会被罚款5000元。但从安全角度出发,我们建议:
能扣则扣:为了人身安全,尤其在快速公路上。
耐心等待:政府表示会尽快广泛征询意见,待条文修缮后会“卷土重来”。
安全带是为了保命,法治是为了保本。如果法律条文本身逻辑混乱,执法者尴尬,市民受罪,那这样的法例即便出发点再好,也难逃“夭折”的命运。我们支持安全,但我们更呼吁严谨、透明且具备执行力的行政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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