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贷催收新规明确 晚10点至早8点禁止催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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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贷催收新规明确 晚10点至早8点禁止催收

1月30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金融机构个人消费类贷款催收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明确,未经债务人同意,严禁在每日晚22:00至次日早8:00进行电话催收、外访催收及其他催收。

债务人电话未接通的,催收人员对债务人同一联系方式尝试拨打次数当天不宜超过6次。

原则上严禁对无关第三人进行催收。仅在债务人本人失联的特定情形下,方可联系无关第三人以获取债务人联系方式或请求转告,且严禁透露具体债务信息。如无关第三人明确要求不得联系,则须停止后续联系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