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诸城一场未领证的婚宴,竟牵扯出二十余万元的财物纠纷与无法挽回的身体损伤,这样的结局谁能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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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先生与邵女士2022年8月经人介绍相识,短短半月便突破界限,随后开启同居生活。2023年5月1日,两人依照老家习俗举办热闹婚礼,却始终未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相处期间,臧先生不仅送上66000元彩礼与黄金首饰,还转账8万余元,甚至将一辆价值15000元的汽车过户至邵女士名下,这份投入不可谓不厚重。谁曾想,2024年3月,这段维持了19个月的同居关系骤然破裂。

症结出在两次意外流产上。2023年2月,邵女士首次流产,医生千叮万嘱需静养避忌房事,可架不住臧先生坚持,两人终究违背了医嘱。不久后邵女士再次怀孕,命运却再度开玩笑,二次流产让她不得不切除右侧输卵管,这份身体创伤此生难以弥补。邵女士父亲怒不可遏,多次对臧先生施以家暴并索要赔偿,臧先生则以邵女士身体有缺陷、恐难生育为由提出分手,还列出彩礼、汽车、日常花销等共计21.9万余元的清单,要求全额返还。协商无果,臧先生一纸诉状将邵女士告上法庭。

领证的婚姻在法律上究竟算不算数?彩礼返还的边界又在哪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早有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应予支持。但这并非绝对答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明确,需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因素确定返还比例。

法院审理后给出了公正裁量:两人虽无合法婚姻关系,但已按习俗办婚礼且同居19个月,彩礼在共同生活中已有消耗;邵女士输卵管切除的悲剧,源于双方未遵医嘱的共同过错;邵女士已退还车辆,黄金首饰也已折价赔偿。最终判决邵女士返还20%彩礼即13200元,加上首饰折价款17384元,合计返还30584元。

这场纠纷里,没有绝对的赢家。彩礼本是婚约的祝福,却成了分手的导火索;身体的创伤无法逆转,情感的裂痕难以修复。它提醒世人,婚姻非儿戏,领证才是法律认可的保障;相处需珍惜,尊重彼此的身体与意愿方能长久;纠纷遇争议,法律会兼顾情理与公平,给出最合理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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