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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类是自然生态系统的

重要组成部分

是维系绿水青山的一份灵动生机

然而总有人为了一己私利

企图张网以待

近日

盐城公安

依托“空中鹰眼”与快速反应机制

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件

用实际行动守护候鸟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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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

阜宁县公安局金沙湖派出所

警用无人机在例行空中巡查时

智能识别系统发出预警

金沙湖南侧发现可疑捕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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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实时传回画面)

接到指令后

金沙湖派出所立即启动

“空地联动”预案

地面警力根据无人机

实时回传的定位与画面

兵分多路隐蔽包抄

当场抓获3名正在布设粘网

进行非法狩猎的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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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成功解救

白头翁、喜鹊、斑鸠等种类的

十余只野生保护鸟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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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讯

3名犯罪嫌疑人均如实供述

通过在金沙湖边架设细粘网

非法捕捉鸟类的犯罪事实

目前

阜宁县公安局

已对该3人以涉嫌非法狩猎罪

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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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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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美景与候鸟蹁跹相互映衬

共同勾勒出城市最和谐的底色

盐城公安将

以智赋能、以智筑盾

持续筑牢护鸟防线

严打非法捕猎贩卖行为

守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绿水青山

来源:平安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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