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为压实交通运输行业经营主体安全责任,规范全旗道路货物运输、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汽车租赁等领域经营秩序,防范行业安全风险,保障经营者、消费者及相关方合法权益,推动交通运输行业规范化、高质量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监管要求,现就相关经营主体许可备案事宜督促如下:
凡在科左后旗境内从事上述相关门类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须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前往旗政务服务中心,依法办结相关经营许可或备案手续,确保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相关经营主体未取得对应经营许可或完成备案前,严禁开展各类相关经营活动;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依法处理,切实维护全旗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有序发展环境。
备案地址:科左后旗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联系电话:0475-2371310
特此通告
科左后旗交通运输局
2026年1月30日
来源 │科左后旗交通运输局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