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谣“长晋高速侧翻事故”者被处罚!
山西省高平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款领取公告
为切实维护执行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七条之规定,现将本院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联系或经本院通知尚未前来领取的执行案款予以公告,请相关人员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个人收款账户信息(包括个人银行账户开户行名称及支行行号)等材料,联系执行人员办理执行案款认领、发放手续,逾期无人认领的,本院将依法办理提存手续。执行案款提存后,由此产生的提存费用将由领款人自行承担,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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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山西省高平市南内环街高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联 系 人:王晓云
联系电话:19703560885
特此公告
高平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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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高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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