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梁后宫里唯一的哑巴贵妃。
皇帝萧铮很喜欢我,因为我从不说话,不会像其他妃嫔那样,在他耳边念叨些人人平等、一生一世一双人之类的怪话。
上一个得宠的李答应,因为给皇帝做了一个叫蛋糕的点心,当晚就被一剑封喉。
萧铮抱着我感叹:还是阿锦好,守规矩,不折腾。
我顺从地靠在他怀里,藏起眼底的恐惧。
我必须是个完美的哑巴。
因为只要一开口,我恐怕会死得比她们更快、更惨。
这已经是我身穿到这个陌生世界的第三年。
而装聋作哑,是我活下去的唯一方式。
直到那天,新来的江答应凑到我面前。
眨着亮晶晶的眼睛,用英文悄声说:
姐妹,别装啦,系统说你就是我的老乡。
李答应死的时候,血溅到了我新做的裙摆上。
萧铮慢条斯理地擦着手,眼神却温柔得看着我。
吓着阿锦了?
我摇摇头,乖顺地替他倒了一杯茶。
手很稳,水面连一丝涟漪都没有。
这三年来,我练得最好的本事,不是琴棋书画,而是控制肌肉。
哪怕心里已经尖叫着想逃离这个修罗场,我的脸上依旧能保持着恰到好处的呆滞与柔顺。
萧铮很满意,他接过茶,抿了一口,指着地上的尸体,语气淡然:这女人也是个不安分的。
朕不过是夸了一句御膳房的点心甜腻,她便嚷嚷着要做什么蛋糕,还说要抓住朕的胃。
阿锦,你说,女子的手是用来红袖添香的,怎能做这些庖厨之事?还弄些奇奇怪怪的白色泡沫,看着就倒胃口。
我垂下眼帘,掩住眼底的讥讽。
那叫奶油,是用鸡蛋清和白糖打发的。
李答应为了做这个,估计废了不少手劲,只可惜,她不懂萧铮。
萧铮不是那些古偶剧里的恋爱脑皇帝。
他是真正的封建帝王,掌控欲极强,多疑且残忍。
在他眼里,后宫的女人只有两种。
一种是听话的玩物。
一种是试图挑战他认知,扰乱他秩序的异类。
很不幸,自傲的穿越女通常属于第二种。
这三年来,我亲眼看着他杀死了七个穿越女。
第一个是想造玻璃的,被他以妖术惑众为由,烧死在炼丹炉旁。
第二个是抄袭唐诗三百首的,因为那句天生我材必有用,被他认为有谋反之心,赐了白绫。
第三个是想搞人人平等的,在朝堂上大喊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直接被五马分尸。
李答应是第七个。
她死得最冤,也最蠢。
她以为这是甜宠文,只要展现出一点现代的小手艺,就能在这个没有娱乐和美食的古代降维打击。
却忘了,这里是吃人的皇权社会。
处理了吧。
萧铮厌恶地挥挥手。
太监们熟练地拖走了尸体,有人拿着抹布,仔细地擦拭地砖上的血迹。
萧铮一把将我抱起,走向龙塌。
今晚,阿锦陪朕。
我靠在他怀里,听着他强有力的心跳,只觉得全身冰冷。
因为我知道,他刚才看李答应尸体的那种眼神,和看一只被踩死的蚂蚁没有任何区别。
而我,不过是一只因为不会叫唤,所以暂时被他养在笼子里的金丝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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