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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网友说,包产到户导致现在农民两极分化。这话背后的深层意思想表达什么?

包产到户的核心内容是生产资料(土地使用权)的公平分配和按劳分配原则的真正落地。从生产资料角度来说,起点是公平的。当大家站在公平的起跑线上后,由于个人劳动投入、经营能力、风险意识、市场眼光、家庭负担乃至运气的不同,收入产生差异,这是必然结果。

将这种基于能力和努力的合理差异批评为“两极分化”,实质上是用结果平等的道德理想,去否定机会公平和按劳分配的经济规律。

这里要讨论的重点是,为什么包产到户的起点公平会被认为是“导致”两极分化的根源,这是需要好好分析的。

这种观点看似在批评“分化”,其实暴露了一种更深层的思维谬误:它把“获得参与竞争的机会”本身,当成了“导致不公平”的罪魁祸首。

这实际上是一种“嫉妒逻辑”或“压制性平等观”的体现,其荒谬性在于幻想通过限制他人发展、冻结社会活力来实现一种静态的、低水平的“无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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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这是将“机会权利”与“分化结果”恶意捆绑

这种观点的潜台词是:只要不给你参与更高收益竞争的机会,比如把你束缚在低效的集体劳动中,大家就一样穷,也就没有“分化”了。这犯了根本性的概念错误:

1.混淆了“权利”与“结果”

包产到户赋予农民的是自主劳动、自由择业、参与市场的基本权利。这些权利是平等赋予每一个农民的。而行使这些权利后产生的结果差异,是另一回事。不能因为担心结果有差异,就否定权利赋予本身。

2.颠倒了“自由”与“压制”的价值

它隐含的价值判断是,为了避免结果不平等,可以正当化地剥夺个人的发展自由。这是一种为了“平等”而牺牲“自由”的倒退思维,而且这种“平等”是贫困的平等。

二、大集体没有“机会分化”,只有“贫困固化”

大集体时期并非没有“分化”,而是以一种更隐蔽、更不公的形式存在。

身份特权下的分化: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制造了最大的分化,城乡居民在粮食、就业、教育、医疗上的权利天壤之别。

共同贫困下的固化:农村内部虽然差距小,但所有人都被锁死在共同贫困中,没有“机会的分化”,是因为根本没有“机会”,这是一种没有流动性的静止状态。

包产到户首先打破了这种最大的、制度性的不公(松动户籍束缚),将农民从被固化的贫困中解放出来,然后才在行使新权利的过程中,出现了基于个人努力的正常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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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什么是真正的公平?

这种批评实质上是在怀念一种“剥夺选择的公平” ,也就是大家都不能选,所以“公平”,而否定了“赋予机会的公平” ,也就是大家都能选,然后各凭本事。

前者的“公平”是虚弱的、被动且反人性的,它建立在普遍无力感之上。

后者的公平则是充满活力的,它承认并接受在规则透明、起点相对公正的前提下,因人的多样性必然产生的结果差异。

真正的社会主义公平,应该是不断拓宽起跑线的宽度、减少束缚带来的不公,而不是把所有起跑者都绑住双脚。

这种逻辑的荒谬,就像把比赛(市场经济)中运动员(农民)因自身素质不同产生的名次差距,归咎于修建赛场和制定比赛规则的人(包产到户)。包产到户只是打开了体育馆的大门,告诉一直被关在外面的人可以进来比赛了。指责开门导致了比赛名次差异,显然找错了对象。

解决农村内部贫富分化问题的正确方向,不是去否定包产到户,那将剥夺农民的基础权利和自由,而是通过更大力度的公共服务均等化、职业技能培训、城乡融合发展以及壮大新型集体经济来弥补个人禀赋的不足,缓解结构性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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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产到户导致两极分化”的说法,本质上不是一个经济问题,而是一个价值选择问题:

是选择一条所有人都有机会向上、但接受合理差距的、有活力的发展道路?

还是选择一条所有人都被压平、没有活力和机会,但也貌似“平静”的停滞道路?

改革选择了前者。包产到户作为起点,其道德正当性和历史正确性就在于,它将发展的机会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还给了农民。在这个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源于个人努力与选择的差异,是社会进步必须支付的、合理的代价,也是激励持续努力的源泉。

底线高的贫富差距,一定好于共同贫穷。否定这一点,就等于否定了人类进步的基本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