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默,今年三十五,在一家半死不活的杂志社当编辑,每月工资六千,雷打不动。

我老婆,林晓,在社区图书馆当管理员,每月工资三千五,也雷打不动。

我们是大学同学,毕业就结婚,在这座不大不小的城市里,像两颗最普通的螺丝钉,勤勤恳恳,安分守己。

唯一的例外,是我那点可怜的零花钱。

每月一号,林晓会准时把五百块现金,整整齐齐地放在我床头。不多不少,正好五百。

她说,男人身上不能没钱,但也不能有太多钱。

我抽烟,偶尔跟同事在路边摊喝顿酒,一个月五百,说实话,紧巴巴的,像被人扼住了喉咙。

月初还行,能抽二十块一包的软中华,到了月底,就只能换成五块钱一包的大前门。

同事聚餐,我总说家里有事。不是真有事,是囊中羞涩。

AA制,一次就得一两百,一个月五百,我哪敢去第二次?

为此,我没少跟林晓吵。

“能不能多给点?五百块钱现在能干嘛?买条好点的烟都不够!”

她总是那副温温吞吞的样子,低着头,小声说:“省着点花就够了,外面吃饭多不卫生。”

我一拳打在棉花上,浑身力气没处使。

次数多了,我也懒得吵了。就这样吧,反正饿不死。

有时候,夜里看着她熟睡的侧脸,我会感到一阵恍惚。

她很漂亮,皮肤白,睫毛长,就算穿着几十块钱的T恤,也比我那些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同事好看。

可就是这么个好看的女人,却在钱上,对我抠得像个守财奴。

我常常自嘲,我李默,上辈子肯定是欠了她的,这辈子就是来还债的。

直到那天。

那天是我三十五岁生日,也是我跟林ě婚十周年纪念日。

我提前半个月就跟林晓说了,想去市里那家最有名的西餐厅,好好吃一顿。

“太贵了,”她当时就皱了眉,“两个人,一顿饭得一千多,够我们一个月生活费了。”

我压着火:“就一次,十年就这一次。”

她没说话,算是默许了。

为了这顿饭,我省吃俭用了一个月,烟换成了最便宜的,同事的酒局全推了,连着吃了半个月的泡面。

好不容易凑了八百块私房钱。

我想着,到时候我主动把这八百块拿出来,就说是我稿费,给她一个惊喜。她一高兴,说不定以后零花钱能涨到六百。

生日那天,我特意穿上了结婚时那套西装。

虽然有点紧,但人靠衣装,镜子里的我,总算没那么颓唐了。

我捧着在楼下花店买的玫瑰花,心里甚至有点激动。

可我等到晚上九点,林晓都没回来。

打电话,关机。

我心里的火,“噌”一下就蹿了起来。

我把花狠狠砸在地上,花瓣碎了一地,就像我那颗被践踏的心。

我冲出家门,骑着我那辆破电瓶车,疯了一样往她单位赶。

社区图书馆早就关门了,黑漆漆的,只有一个保安在打瞌ň。

我问他,见过林晓没有。

保安大叔打着哈欠说:“小林啊?下午就走了,说家里有急事。”

家里有急事?最大的急事不就是我的生日?

我更火了,调转车头,开始满大街地找。

我不知道该去哪儿,只能沿着我们常去的几条路,一遍又一遍地骑。

冷风吹在脸上,像刀子割一样。

我的脑子里乱七八糟,愤怒、失望、担忧,搅成一锅粥。

她会不会出事了?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我瞬间就冷静了。

跟她可能会出事比起来,一顿饭,一个生日,又算得了什么?

我开始拼命回忆,她有什么亲戚朋友,可能会在这种时候去找。

可我想来想去,都想不出来。

林晓没什么朋友,性子内向,平时除了上班就是在家。她的父母,远在千里之外的老家,身体还不好。

我越想越慌,手心全是冷汗。

就在我准备报警的时候,手机响了。

是林晓。

“喂?你去哪儿了?怎么不接电话!”我几乎是吼出来的。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下,传来她疲惫的声音:“我在‘夜色’酒吧,你来接我一下。”

“夜色”酒吧?

我愣住了。

那是我们市里消费最高档的酒吧,我只在外面路过过,连门都没敢进。

她去那里干什么?

我来不及多想,骑着电瓶车就冲了过去。

酒吧门口,豪车云集,灯红酒绿。

我那辆破电瓶车停在旁边,显得那么格格不入。

我一眼就看到了林晓。

她蹲在路边,抱着膝盖,头发乱糟糟的,看起来很狼狈。

我冲过去,脱下西装外套披在她身上:“怎么回事?你喝酒了?”

她抬起头,眼睛红红的,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

“李默,”她看着我,忽然笑了,笑得比哭还难看,“我是不是很没用?”

我心里一抽,所有的火气都烟消云散了。

我把她扶起来,让她靠在我身上:“别说了,我们回家。”

回去的路上,她趴在我背上,不停地哭。

我从来没见过她那个样子。

在我印象里,她总是安静的,隐忍的,就算我们吵得再凶,她也最多就是红了眼眶,从没掉过一滴泪。

回到家,我把她安顿在床上,给她擦了脸,又去厨房煮了碗醒酒汤。

等我端着汤进来,她已经睡着了。

眉头紧紧皱着,眼角还挂着泪痕。

我叹了口气,坐在床边,看着她。

桌上,那束被我摔坏的玫瑰花,静静地躺在垃圾桶里。

我忽然觉得很没意思。

十年婚姻,我好像从来没有真正了解过她。

第二天,林晓醒来,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给我做早饭,叮嘱我上班路上小心。

她没提昨天晚上的事,我也没问。

有些事,挑明了,可能更难堪。

生活又恢复了原样。

我依然是那个拿着五百块零花钱,在月底只能抽大前门的窝囊丈夫。

她依然是那个在图书馆上班,对我无比抠门的守财奴妻子。

如果不是那张偶然发现的会员卡,我可能一辈子都会被蒙在鼓里。

那是一个周末,我闲着没事,整理我们那个塞满了杂物的储藏室。

在一个旧皮箱的夹层里,我摸到了一个硬硬的卡片。

拿出来一看,是一张黑色的金属卡,做工非常精致,正面只有一个烫金的logo,像一朵盛开的云。

背面,写着一行小字:云顶会所,贵宾专属。

下面,是一个我不认识的签名,龙飞凤舞,后面跟着一串号码。

云顶会所?

我心头一跳。

这个名字我听过,是本市最顶级、最神秘的私人会所。

据说,那里的会员,非富即贵,身家没有几个亿,连门都进不去。

林晓怎么会有这种地方的会员卡?

一个荒诞的念头,像毒蛇一样,瞬间缠住了我的心脏。

这张卡,会不会是某个男人的?

林晓她……

我不敢再想下去。

我把卡揣进兜里,心里乱成一团。

我告诉自己,要冷静,可能只是她捡到的,或者是什么活动的赠品。

但这个理由,连我自己都说服不了。

那张卡,一看就价值不菲,怎么可能是赠品?

一整天,我都魂不守舍。

林晓问我怎么了,我强笑着说没事,可能有点感冒。

晚上,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身边的林晓,呼吸均匀,睡得很沉。

我看着她的脸,第一次觉得那么陌生。

这个和我同床共枕了十年的女人,到底有多少事瞒着我?

第二天,我鬼使神差地,跟单位请了假。

我打了个车,直奔云顶会所。

会所坐落在市郊的半山腰,环境清幽,守卫森严。

出租车在门口就被拦下了。

我下了车,看着那扇雕花的铁门,心里直打鼓。

一个穿着黑色西装,戴着白手套的保安走过来,客气但疏离地问我:“先生,请问您有预约吗?”

我深吸一口气,从兜里掏出那张黑色的卡。

保安看到那张卡,眼神瞬间变了。

那种客气,变成了实实在在的恭敬。

他对着对讲机说了几句,然后对我做了个“请”的手势:“贵宾,请随我来。”

我的心,跳得像擂鼓。

会所里面,比我想象的还要奢华。

一步一景,处处都透着低调的“贵”。

一个穿着旗袍,气质优雅的经理接待了我。

她接过我手里的卡,在一部精密的仪器上刷了一下。

“嘀”的一声。

经理抬起头,微笑着对我说:“林女士,欢迎您。”

林女士?

我脑子“嗡”的一下,一片空白。

“你……你说什么?”

经理显然也愣住了,她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屏幕上的信息,歉意地笑了笑:“抱歉,先生,看我这记性。这张卡是林晓,林女士的副卡,您是她的家属,李默先生,对吗?”

我的喉咙像是被什么堵住了,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林晓的……副卡?

那主卡呢?

经理似乎看出了我的疑惑,笑着解释:“主卡在林女士那里。她是我们的创世会员,拥有最高权限。”

创世会员?

我感觉自己像在听天书。

“我……我能看看她的消费记录吗?”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在发抖。

经理面露难色:“抱歉,先生,根据规定,我们不能透露会员的隐私。”

她顿了顿,又补充道:“不过,作为副卡持有人,您可以在会所内任意消费,所有账单都会记在主卡上。”

任意消费?

我看着她脸上职业化的微笑,忽然觉得无比讽刺。

我,一个每月只有五百块零花钱的男人,我的妻子,却在这里拥有可以“任意消费”的最高权限。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云顶会所的。

我只记得,那天阳光很好,照在身上,我却觉得浑身冰冷。

我坐在马路边,点了一根烟。

是五块钱一包的大前门。

烟雾缭绕中,林晓的脸,变得越来越模糊。

我开始疯狂地回忆,我们结婚十年,所有跟钱有关的细节。

我想起,我们买房的时候,我爸妈凑了十万,她家一分钱没出。我当时还觉得有点委屈,林晓抱着我说,以后她会加倍对我好。

我想起,我妈生病住院,急需十万块手术费,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到处借钱。最后,是林晓拿出一张银行卡,说这是她这些年攒的全部积蓄。

当时我抱着她,哭得像个孩子,发誓这辈子都不会辜负她。

现在想来,那十万块,对她来说,可能连一顿饭钱都不到。

还有,她那个社区图书馆的工作。

一个拿着“创世会员”卡的人,会去干一个月三千五的工作?

谎言。

一切都是谎言。

我的心,像是被一把钝刀,来来回回地割。

愤怒,羞辱,背叛感,像潮水一样,要把我淹没。

我恨不得立刻冲回家,把那张卡摔在她脸上,质问她为什么要这么骗我。

但我没有。

十年,人生有几个十年?

如果这一切都是她精心编织的骗局,那她图什么?

图我穷?图我窝囊?

不可能。

这里面,一定有我不知道的事情。

我掐灭了烟头,眼神一点点变得坚定。

我要查。

我要把这一切,都查个水落石出。

我没有回家,而是直接去了工商局。

以前当记者的时候,跑过工商线,还有几个熟人。

我托了关系,想查一下“云顶会所”的法人信息。

结果让我大吃一惊。

云顶会所的注册公司,名叫“云起投资”,法人代表,赫然写着三个字——林晓。

我的大脑,再次宕机。

法人代表?

那意味着,云顶会所,是她的。

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让朋友反复确认了好几遍。

结果都是一样。

朋友还半开玩笑地拍着我的肩膀:“可以啊,李默,娶了个女富豪,以后发达了可别忘了兄弟。”

我笑得比哭还难看。

从工商局出来,我像个游魂一样,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

一个在社区图书馆上班的女人,名下,却有一家本市最顶级的私人会所。

这比好莱坞电影还要魔幻。

我的第一反应,是她被人利用了,可能只是挂个名。

但这个念头很快就被我否定了。

云顶会所那种地方,背后的水深不可测,谁会找一个普通人来当法人?

唯一的解释是,林晓,就是这家会所真正的主人。

可她的钱,是哪儿来的?

我绞尽脑汁,也想不明白。

林晓的家庭,我很清楚,父母都是普通工人,还有一个弟弟,常年卧病在床,就是个无底洞。

她家,不可能给她提供任何经济支持。

难道是……

一个更可怕的念头,浮现在我脑海。

我不敢再想下去。

我需要证据。

我回了家,林晓已经做好了晚饭。

四菜一汤,都是我爱吃的。

她像往常一样,给我盛饭,给我夹菜,问我今天工作累不累。

我看着她那张温柔的脸,心里五味杂陈。

我忽然觉得,她像一个戴着面具的演员,而我,是那个被蒙在鼓里的傻子观众。

“今天怎么了?不合胃口?”她看我没动筷子,关切地问。

我摇了摇头,挤出一个笑容:“没有,挺好的。”

我埋头吃饭,不敢看她的眼睛。

我怕,她会从我的眼神里,看出破绽。

那晚,我第一次失眠了。

我假装睡着,听着身边她平稳的呼吸声,心里却掀起了惊涛骇浪。

第二天,我开始了自己的调查。

我没有直接去问林晓,我知道,问了她也不会说。

我决定从她身边的人入手。

可是,我悲哀地发现,她几乎没什么朋友。

唯一的闺蜜,是大学时期的室友,叫赵蕊,毕业后就去了国外,好几年没联系了。

我翻箱倒柜,终于在一个旧本子里,找到了赵蕊的MSN账号。

我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加了她。

没想到,很快就通过了。

“你是……李默?”对方发来一个惊讶的表情。

“是我。”

“哇,真是你啊!好多年没见了,你跟晓晓怎么样了?”

“我们……挺好的。”我违心地打出这几个字。

接下来,就是一番客套的寒暄。

我旁敲侧击地,想从她那里打听一些林晓大学时候的事情。

“晓晓啊,”赵蕊发来一个感叹的表情,“她大学时候就是个神人。”

“神人?怎么说?”我心头一紧。

“她简直就是个赚钱天才啊!我们那时候,都在忙着谈恋爱,追剧,只有她,在折腾各种生意。”

“生意?”

“是啊,你不知道吗?她在学校门口开过奶茶店,在宿舍楼下卖过水果,还倒腾过各种演唱会的门票,反正什么赚钱她就干什么。”

赵蕊的话,像一道闪电,劈开了我的记忆。

我好像是有点印象。

大学那会儿,林晓确实挺忙的,总是不见人影。

我当时以为她是在做兼职,赚生活费,也没多想。

“她那时候,就赚了不少钱吧?”我试探着问。

“何止是不少,”赵蕊发来一个夸张的表情,“我们毕业的时候,她就全款在市中心买了一套房!我们都惊呆了,问她钱哪儿来的,她就笑笑,说都是她自己赚的。”

全款买房?

我感觉自己的呼吸都停滞了。

我们现在住的这套房,是贷款买的。

每个月三千多的房贷,像一座大山,压得我喘不过气。

而她,在十年前,就有能力全款买房。

“那……她后来怎么没继续做生意了?”我追问。

“这我就不知道了,”赵蕊说,“毕业后,她忽然就把所有的生意都停了,安安分分地去图书馆上了班,然后就跟你结婚了。我们都觉得特别可惜,以她的能力,肯定能成大事的。”

挂了电话,我久久无法平静。

一个在大学期间就能全款买房的赚钱天才,毕业后,却心甘情愿地去当一个图书管理员。

这不合常理。

除非,她有别的目的。

我的调查,陷入了僵局。

云顶会所,像一座冰山,我看到的,只是浮在水面的一角。

水面之下,还隐藏着多大的秘密?

我决定,换一个思路。

既然查不到过去,那就从现在开始查。

我开始留意林晓的一举一动。

她的手机,换了更复杂的密码。

她偶尔会接到一些神秘的电话,总是避开我,去阳台上接。

她出门的次数,也变多了。

有时候说是去参加图书馆的培训,有时候说是跟老同学聚会。

我知道,她都在撒谎。

有一次,她又说要去外地培训,三天才能回来。

她前脚刚走,我后脚就跟了出去。

我打了一辆车,一路跟着她的大巴。

大巴的终点站,是邻市。

下了车,林晓并没有去什么培训中心,而是上了一辆黑色的奔驰。

开车的是个陌生的男人,看起来很精干。

我心里一沉,也赶紧打了辆车,跟了上去。

奔驰车七拐八拐,最后,在一家五星级酒店门口停下。

林晓和那个男人,一起走了进去。

我站在酒店门口,感觉浑身的血液都凝固了。

我像个傻子一样,在大厅的角落里,等了整整一个下午。

期间,我看到那个男人下来过一次,行色匆匆。

直到晚上,我才看到林晓,和一群人,从电梯里走了出来。

她换了一身黑色的职业套装,头发盘了起来,化了精致的淡妆。

整个人,气场全开,和我平时见到的那个温柔居家的她,判若两人。

她身边,簇拥着一群西装革履的男人,每个人看她的眼神,都充满了敬畏。

她一边走,一边听着身边人的汇报,时不时地点头,或者提出一两个问题。

那种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姿态,让我感到无比的陌生。

我躲在柱子后面,大气都不敢出。

我怕被她发现,更怕……面对那个陌生的她。

他们一行人,直接去了酒店的顶层旋转餐厅。

我知道,我进不去。

我失魂落魄地走出酒店,在对面的马路牙子上,坐了一夜。

我抽光了身上所有的烟。

脑子里,反复回放着她刚才的那个样子。

原来,那才是她真正的样子。

那我呢?

我们这十年的婚姻,又算什么?

是她精心打造的一个,用来伪装自己的,避风港吗?

天亮的时候,我看到她从酒店里走了出来。

还是昨天那身衣服,但脸上带着疲惫。

那辆奔驰车,准时停在她面前。

她上车,走了。

我没有再跟。

没有意义了。

回到家,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第一次,有了离婚的念头。

我无法接受。

我无法接受我的妻子,是一个我完全不认识的人。

我无法接受我们的婚姻,建立在谎言和欺骗之上。

我开始起草离婚协议。

财产分割……

我苦笑了一下,我们有什么财产?

一套还在还贷的房子,一辆破电瓶车,还有几万块的存款。

哦,对了,她还有一家云顶会所。

还有,那辆奔驰,那个五星级酒店……

我越想,越觉得心如刀割。

就在我准备把离婚协议打印出来的时候,我接到了一个陌生的电话。

“是李默先生吗?”对方的声音很客气。

“是我,你哪位?”

“我叫张恒,是林总的助理。”

林总?

我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他说的是林晓。

“有事吗?”我的声音很冷。

“林总让我转告您,她今晚的飞机,要去一趟欧洲,大概半个月后回来。这是她的行程单,我已经发到您的邮箱了。”

“另外,”张恒顿了顿,“林总说,她书房里那盆兰花,拜托您照顾一下。”

说完,他就挂了电话。

我打开邮箱,果然看到了一份详细的行程单。

从航班信息,到酒店地址,再到每天的会议安排,清清楚楚。

我看着那份行程单,心里忽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去欧洲?

开什么玩笑。

这肯定是她另一个谎言。

我倒要看看,你这次,又想玩什么花样。

我立刻上网,查了她行程单上那个航班的信息。

是真的。

晚上十点,从本市国际机场起飞,飞往法兰克福。

我的心,又乱了。

难道,我真的误会她了?

我决定,去机场。

我要亲眼看到她上了飞机,才甘心。

晚上,我提前到了机场。

我躲在角落里,像个蹩脚的私家侦探。

九点半,我看到了她。

她拉着一个行李箱,穿着一身米色的风衣,戴着墨镜,一个人,安安静-地走进了国际出发大厅。

没有助理,没有保镖,就她一个人。

她排队,换登机牌,托运行李,过安检。

整个过程,和普通旅客,没有任何区别。

我一直看着她的背影,直到消失在安检口。

我忽然觉得,自己像个小丑。

我瘫坐在椅子上,感觉浑身的力气都被抽空了。

也许,我从一开始就错了。

也许,她真的有什么苦衷。

我拖着疲惫的身体,回了家。

家里空荡荡的,没有了她的气息,让我觉得无比压抑。

我走进她的书房。

那盆兰花,静静地放在窗台上,开得正好。

我鬼使神差地,走到书桌前,拉开了抽屉。

里面,放着一个上了锁的日记本。

是大学时候,我送给她的生日礼物。

我从来不知道,她有写日记的习惯。

我试了试,锁很普通。

我找了根铁丝,很轻易就撬开了。

我不知道该不该看。

这是她的隐私。

但我的理智,最终还是败给了好奇心。

我颤抖着手,翻开了第一页。

日期,是十年前,我们刚结婚的时候。

“今天,是我和李默结婚的日子。我很开心,也很害怕。我怕他知道我的过去,怕他知道,我并不是他想象中那个单纯善良的女孩。我决定,把所有的一切,都埋葬起来。从今天起,我只是林晓,一个普通的图书管理员,李默的妻子。”

我的心,猛地一沉。

我继续往下看。

日记里,记录了她这十年来的,所有心路历程。

原来,赵蕊说的,都是真的。

她确实是个商业天才。

大学毕业时,她手里已经握着几百万的原始资本。

她本想在商场上,大展拳脚。

但是,因为我。

“李默是个很单纯的人,他有才华,有梦想,但性子太傲,不适合在商场上混。我不想让他卷进那些是是非非里,不想让他为了钱,放弃自己的梦想。我想保护他,保护他那颗赤子之心。”

“我决定,隐藏我的一切。我找了一份最普通的工作,陪在他身边。我相信,以他的才华,总有一天,会一飞冲天。到那时候,我再把一切都告诉他。”

看到这里,我的眼睛,湿了。

我,何德何能?

我往下翻。

日记里,写了她是如何一步步,在不让我发现的情况下,建立起她的商业帝国的。

云顶会所,只是其中之一。

她名下,还有一家投资公司,一家科技公司,一家连锁餐饮,一家服装品牌,一家广告公司,甚至,还有一家娱乐公司。

一共,七家公司。

每一家,都做得风生水起。

日记里,详细记录了她每一次商业谈判的惊心动魄,每一次做出重大决策时的挣扎和果断。

我看着那些文字,仿佛看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杀伐果断的女王。

而这个女王,在每天晚上,都会洗手作羹汤,为我做一顿最普通的家常便饭。

然后,她会写下这样的文字:

“今天给李默做了他最爱吃的红烧肉,他吃了两大碗。看他吃饭的样子,我觉得,一切都值了。”

“李默的稿子又被退了,他很难过,喝了很多酒。我抱着他,什么都不能说。我好想告诉他,没关系,就算你一辈子写不出来,我也养得起你。但我不能。这会伤了他的自尊。”

“今天又因为零花钱的事吵架了。他很生气。其实我也不想这样,可我怕,钱多了,他会变。我宁愿他怪我,也不想他变成那种我不认识的人。李默,对不起。”

我的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

一滴一滴,砸在日记本上,晕开了字迹。

傻瓜。

我才是那个最大的傻瓜。

我一直以为,是她在骗我。

原来,她只是用一种最笨拙的方式,在保护我。

保护我那点可怜的,一文不值的,所谓的“才华”和“自尊”。

而我,都干了些什么?

我怀疑她,跟踪她,甚至,准备跟她离婚。

我狠狠地给了自己一巴掌。

我拿起手机,想给她打电话。

但我知道,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我只能等。

等她回来。

那半个月,是我人生中最漫长的半个月。

我每天都把家里打扫得干干净净,学着给她那盆兰花浇水,上网查菜谱,研究怎么做她爱吃的菜。

我把我的那些破稿子,全都扔了。

我去了驾校,报了名。

我开始每天坚持跑步,锻炼身体。

我戒了烟。

我不想再做那个,需要她保护的,了。

半个月后,她回来了。

我算好了时间,去机场接她。

我没有躲在角落,而是站在出站口,最显眼的位置。

她走出来的时候,一眼就看到了我。

她愣住了,眼神里,充满了惊讶。

我走过去,从她手里接过行李箱,然后,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

“欢迎回家。”我说。

她的身体,明显僵了一下。

“你怎么……”

“我来接我老婆,天经地义。”我打断了她的话,笑着说。

回去的车上,是我开的。

我用那八百块私房钱,租了一辆和她那辆一样的奔驰。

她坐在副驾驶,一直看着我,欲言又止。

“想问什么就问吧。”我目视前方,平静地说。

“你……都知道了?”她的声音,有些颤抖。

我点了点头。

车里的气氛,瞬间凝固了。

过了很久,她才小声说:“对不起。”

我把车停在路边,转过头,认真地看着她。

“该说对不起的,是我。”

我把这些天发生的一切,都告诉了她。

从那张会员卡开始,到我跟踪她,再到我看了她的日记。

我没有丝毫隐瞒。

说完,我看着她,一字一句地说:“林晓,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

“这一次,换我来保护你。”

她的眼泪,刷地一下就流了下来。

她没有说话,只是扑过来,紧紧地抱住了我。

那一刻,我感觉,我们这十年,所有错过的,误解的,都值了。

后来,我成了她的专职司机兼保镖

我陪她去世界各地出差,看她舌战群儒,在谈判桌上,杀得对方片甲不留。

我也重新拿起了笔。

我不再写那些自命不凡的狗屁文章。

我开始写她。

写她的故事。

写她是如何从一个普通女孩,一步步,建立起自己的商业帝国。

我的书,很快就出版了。

出乎意料地,火了。

很多人说,这是他们看过最传奇,也最真实的商战小说。

签售会那天,林晓也来了。

她戴着口罩,悄悄地排在队伍的最后面。

轮到她的时候,她把书递给我,小声说:“李先生,可以给我签个名吗?”

我抬起头,看着她笑得弯弯的眼睛,拿过笔,在书的扉页上,写下了一行字:

“致我唯一的,了不起的,女王陛下。”

她看着那行字,笑了。

我也笑了。

阳光从落地窗照进来,暖暖的。

我知道,这才是我们最好的结局。

至于那五百块零花钱,早就成了我们之间一个甜蜜的梗。

有时候,我会故意逗她:“林总,这个月零花钱是不是该涨涨了?”

她就会白我一眼,然后,从钱包里,抽出五张红色的钞票,拍在我手上。

“省着点花!”

“遵命,老婆大人。”

我会夸张地敬个礼,然后把钱揣进兜里,心里,却比拥有全世界还要富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