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饭局消费8000元 男方借如厕失联女方买单 婚介担责有前提
苏女士经婚介介绍与王先生初次相亲就餐,两人餐费合计8000元,用餐结束后王先生以去卫生间为由离开,此后彻底失联,苏女士联系无果只能独自付全款,事后咨询律师,想知道婚介是否需承担部分费用,律师给出了明确答复。
经婚介牵线的相亲局本是奔着真诚相处而去,初次见面就产生8000元高额餐费,远超普通人相亲的常规消费水准。苏女士面对男方突然失联,只能独自扛起全额账单,那种又气又无奈的感受可想而知。男方借如厕脱身再无音讯,既没基本担当,更辜负了相亲的信任底线,换谁遇上这样的事都难以接受。苏女士想向婚介追责很正常,毕竟相亲对象由婚介推荐,大家难免觉得婚介该对推荐人员有相应把控。从法律层面来说,苏女士与婚介仅构成服务合同关系,婚介法定义务仅限核实会员基础信息、促成双方见面,没有承担约会消费的法定或约定义务。这笔8000元餐费属于两人私人社交消费,合法追偿对象只能是逃单的王先生。只有能证明婚介与王先生串通欺诈,或是婚介未尽基本身份审核义务,导致苏女士无法向王先生追偿,婚介才需按过错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这场相亲饭局给不少人提了醒,相亲消费需量力而行。遇到此类情况,优先留存证据找逃单方追偿,再判断婚介是否存在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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