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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决定对南环西路北侧S2地块依法实施征收,区政府拟进行收储。为了加快项目建设步伐,现将本次征收地块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地块位置及征收范围

南环西路北侧S2地块,位于平旺乡马营村,面积约103亩。东邻现状道路,西邻现状渠,南邻南环西路,北邻马营小学。

南环西路北侧S2地块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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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的实际征收权属、面积、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报告》及《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结果为准。

二、征收目的

土地征收后,拟用于云冈区实施城市规划建设,规划用途:居住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公告发布后,我区将组织乡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自然资源管理所、土地测绘单位及相关权利人参与,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参加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四、征收实施主体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项目范围内的土地、建筑物、构筑物由大同市云冈区平旺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征收补偿工作。

五、征收补偿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3〕12号)及《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心城区范围土地储备工作的实施意见》(同政发[2021]33号)文件执行,地上附着物等的补偿按评估标准执行。

六、公告时间

上述征收范围公告时间: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13日。

七、自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八、在法定期限内未腾清净地的,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九、在法定期限内可对本公告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十、各有关单位、个人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的需要,积极主动配合土地征收(拆迁)工作,确保房屋征收(拆迁)工作顺利实施。

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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