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网约车平台公司经营许可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核查,以下网约车平台公司已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现依法对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注销许可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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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要求
1. 被注销许可的平台公司,自公示之日起立即停止一切网约车经营活动,不得再以该许可从事相关营运服务,否则将按无证经营依法查处。
2. 相关平台公司应于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将被注销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原件交回至发证机关归档,逾期未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公示期限
本公示自2026年1月 29日起至2026年2月6日止,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异议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注销事项有异议的,需以书面形式(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相关依据)向商丘市交通运输局反馈。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将按规定完成注销手续。
联系地址:商丘市神火大道169号
联系电话:0370-2562-528
电子邮箱:sqjtjysk@163.com
邮政编码:476000
2026年1月29日
来源:商丘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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