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周刊2026年第4期刊发福建省宁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国璋署名文章《从把心贴近人民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习近平同志在宁德法治实践中的人民立场》,现予以全文转载。
从把心贴近人民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习近平同志在宁德法治实践中的人民立场
福建省宁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黄国璋
↑位于福建宁德福鼎市磻溪镇的赤溪村,曾是“中国扶贫第一村”。在数十年的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进程中,赤溪村探索出一条“党建引领、产业带动、生态旅游、法治保障”的特色路径,村民生活得到显著改善,村容村貌焕然一新。 新华社记者 魏培全/摄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指出“政法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是否有利于人民安居乐业”。这些重要论述,与习近平同志在宁德工作期间时刻把自己看成人民中的一员,把心贴近人民,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群众诉求的法治实践一脉相承。多年来,宁德始终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从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德的法治实践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制定实施了一批惠民利民的法治举措,推动解决了一批法治领域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挑战、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
一、以法治思维应对群众诉求的多样性,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同法治要维护人民权益一脉相承
当时,宁德是全省最贫困地区,思想观念陈旧是突出的弱点之一。习近平同志在思想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引领作用。他指出,“事实证明,哪里的领导秉公办事,不畏权贵,执法严明,那里的正气就上升,事情就好办”“只有为官者‘寸心不昧’,方能使‘万法皆明’”,展现出习近平同志浓厚的法治观念,以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领导艺术和政治智慧。在推进法治为民服务方面,习近平同志深入调研、前瞻思考,敏锐提出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亲自倡导践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下基层,调查研究下基层,信访接待下基层,现场办公下基层”,研究制定《领导干部下基层巡回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关于切实改进领导作风的意见》等制度文件,将法治精神、法律知识、政策规定直接带到群众身边,树立了法治为民服务导向。在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方面,习近平同志指出,“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我个人理解,应该是人民利益的一种法制化的体现,而不是某一个阶层、某些人的随意性,也不是满足任何一些人、任何一个阶层提出的任何一个要求”,强调“民主的问题要在法制的轨道上加以解决”。可见,当时习近平同志对民主权利的理解,体现着人民利益,要用法制为民主划定不可逾越的“轨道”,给社会提供稳定的规则和预期,包含着权利义务相统一的法治精神。在维护群众正当权益方面,针对当时宁德宗教问题比较突出的情况,习近平同志多次召开座谈会研究宗教工作,强调“参加地下宗教活动的大多数还是我们的群众,要向他们宣传好党的宗教政策,引导和团结他们形成爱国爱乡的力量”“要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要保护合法、正常的宗教活动,限制和取缔非法的宗教活动”。这些重要论述体现了权利保障与秩序维护相统一的法治原则,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下行使权利,使宁德宗教问题得以稳妥处理。
这些年,我们始终秉承法治为民宗旨,统筹推进权利保障和秩序维护,不断深化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每年95%以上的群众信访问题都能够得到及时解决。组建专班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质性化解1009件、化解率92.6%。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全市9个县级和127个乡镇(街道)完成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任务,搭建“海上枫桥”、“草根和事佬”、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等特色解纷平台,创新“治安+保险”“信访+保险”“救助+保险”“执法+保险”四大类17个险种,推进群众疑难问题解决,做到群众诉求有人办、依法办。我们始终坚持普法惠民服务,创新开展年轻干部“四下基层”、“习爷爷在宁德的故事”进校园等特色活动,打造理论宣讲轻骑兵、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特色载体,创建13个国家级、87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336个村(社区)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培养“法律明白人”9983名。我们始终坚持司法便民服务,推行“在线办、网上办、掌上办”便民措施,建成“五高”诉讼服务中心、全警种“一窗通办”综合窗口、为“宁”办公证等服务品牌,研发“宁德法院诉非联动平台”、“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明镜”规范化执法管理平台,相继亮相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推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激励机制、府院“联合共益执破”工作机制、“山海一体”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机制等法治服务举措,经验做法在全国全省推广。
↑宁德市创建全国首家“海上110” 警务区,打造“海上枫桥”经验,回应海上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徐烽/摄
二、以法治思维强调依规治党的重要性,切实回应群众关切,同法治要增进民生福祉一脉相承
在宁德工作时,习近平同志深刻指出,“造福于民要大公无私。只有无私才能无弊,无弊才能为政公平,使民安居乐业”“不受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必然会腐败变质”,等等。当时宁德最突出的问题是党员干部违规占地建房,习近平同志下决心进行治理整顿,主要是从增进人民福祉的角度出发,以法治守护人民合法权益。在坚持人民立场方面,习近平同志指出,“这里有一个谁得罪谁的问题,你违纪违法占地盖房,为一己之私破坏了党的权威和形象,是你得罪了党,得罪了人民,得罪了党纪国法,而不是代表了党和人民利益查处你的干部得罪了你”。当时,习近平同志在地委工作会议上明确表态,“反腐败,讲廉政——我们别无选择”“反腐败必然要涉及到具体的人……如果是这样,我们在一个人身上丧失原则,我们就会在千百万人心上失去信任”。在查处干部违法违纪违章占地盖私房问题中,充分体现了依法治理中的“人民底色”。在依法查处案件方面,习近平同志要求“对违纪和以权谋私的,不仅要给予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还要依法制裁,以达到惩前毖后的目的”“已经立案的要抓紧查处,尽早查结,让人民群众尽早看到查处结果”“查处大案要案,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所做的结论要经得起历史的检查”,这些重要论述体现了习近平同志强烈的依法办事、依法治理意识,体现了“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法治担当。在强化监督制约方面,习近平同志指出,“我们共产党人的权力无论大小,都是人民给的,也只能受命于人民,为人民谋利益……怎么样才能让人民放心呢?一个很重要的措施是建章立制。建立一整套系统、全面的制度以制约和监督权力的使用,这是杜绝腐败的根本性措施。”他牵头制定《关于地委、行署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关于党政机关廉政建设的若干补充规定》,明确规定“不准为违法乱纪的人和犯罪分子说情袒护、徇私枉法”,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充分体现“制度控权”的法治思维。
这些年,我们始终秉着公正司法理念,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法治建设的核心价值追求,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拐枪、黄赌毒、食药环、盗抢骗等民生领域违法犯罪,推进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提档升级。落实“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建成数智云·大数据实战应用体系,近五年打掉涉黑组织3个、涉恶组织45个,全市刑事案件数量从2021年的10411起降至2025年的4008起,建成全国禁毒示范城市,连续多年上榜“全国最具幸福感城市”。我们始终深化执法司法监督制约,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健全院庭长、员额法官等权责清单,完善检察部门主要职责说明书和个人岗位说明书“两书”配套制度,规范依法履职保障和追责惩戒机制,运用“清风”系统加强对审判执行全流程廉政风险点的智能监管。扎实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作,及时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纠、以罚代刑等问题。建成公安数字督察中心,建立执法风险预警机制,切实整治执法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逐步提升执法司法质量和效率。我们始终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扎实推进政治督察暨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探索建立政法干警组织处理、失信被执行人、被实名举报等政治档案,聚焦突出问题开展案件评查,推进执法司法领域和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问题,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
三、以法治思维诠释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同法治要反映人民愿望一脉相承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在宁德工作时,习近平同志就高度重视加强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注重从制度上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在通过人大来贯彻党的意图方面,习近平同志强调,“党委要把人大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善于通过人大党组卓有成效的工作和人大中党员代表的先锋模范作用来贯彻党的意图,依靠和发动群众,实现党的政治主张。各级党委要积极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树立人大的威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对于本地区的重大决策,凡应该由人大决定的,都要及时提交人大,经过法定程序变动为国家意志”。这些重要论述阐明了党委和人大的关系,旨在通过人大制度来贯彻党的意图,实现人民的愿望。在通过人大来解决民生和发展问题方面,针对发展中遇到的库区移民、民间标会等问题,习近平同志强调,“地方人大要加强调查研究,在弄清问题、把握情况的基础上,抓住几个带全局性、影响大的问题,按照法定的程序作出决议、决定,认真监督政府实施”。在投资建设方面,习近平同志指出,“‘硬’的我们缺少些条件,可以多讲‘软’的”“除了要坚决执行国家制定的法规、条例外,我们还可以针对实际情况,考虑制定一些地方性法规、条例,切实保护外商的合法权益”。这些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习近平同志深刻认识法治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始终把法治作为最好的营商环境。在通过人大来监督法律实施方面,习近平同志强调,“监督权是宪法赋予人大的神圣职责,人大要理直气壮地行使监督权,确保宪法、法律和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人大的监督是为了更好地支持和促进政府的工作,应该是积极的监督”。这些重要论述体现了习近平同志极强的监督意识,旨在通过强化人大监督工作的刚性和实效,来保证人民群众享有有效的民主监督权利。
这些年,我们始终秉承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针对文化保护、水资源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城市管理等事关发展和民生的重大问题,出台《宁德市三都澳海域环境保护条例》《宁德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宁德市城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制定《宁德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宁德市海水生态养殖管理规定》《宁德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近五年审查市县两级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060件、出台763件,对市政府合同协议、涉及城市规划管理、促进产业发展等行政决策事项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741件,全市党委政府部门法律顾问配备实现全覆盖,为依法行政提供专业支撑。我们始终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专项工作,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同中心,推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的工作配合衔接,制定重点企业、特色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名录,开展“法治体检”、148法润商企等活动,在重点企业设立经侦警务联络站16个,办理的张某某、钟某某侵犯商业秘密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深化涉党政机关“零强制执行”成为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我们始终发挥人大监督作用,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通过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工作评议、专题调研等形式,平均每年开展人大监督200多项。严格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报备规章制度,五年来办结省市人大代表建议4113件次,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
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嘱托,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坚定不移地推进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让人民群众对法治宁德建设的获得感更足、安全感更强、幸福感更可持续。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
责编:黄慧儿
审核:方琮 高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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