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期交纳党费,是每名共产党员的基本义务,也是党员党性修养的直接体现。对于退休党员而言,党费缴纳有明确的官方政策依据,但不少人仅知晓5000元这个核心基准线,对计算基数认定、特殊情形处理、减免政策等细节了解不深,容易出现计算偏差。2025年底,共产党员网等官方平台针对退休党员党费缴纳相关政策进行了集中宣传解读,进一步明确了实操中的关键要点。本文结合中组部2008年印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及最新宣传解读内容,为退休党员系统梳理党费缴纳的核心规则、细节误区和便民举措,让大家依规缴费、清晰缴费,既履行党员义务,也保障自身权益。
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党费缴纳,核心政策框架长期稳定,官方平台的宣传解读主要聚焦实操层面的细节澄清,并未对核心规则进行调整。很多退休党员误以为“养老金过5000元就按固定比例缴费”,却忽略了“计算基数如何界定”“哪些收入不计入基数”“困难情况能否减免”等关键问题,这也是导致缴费偏差的主要原因。只有把这些细节逐一厘清,才能准确计算党费数额,做到规范缴纳。
一、核心规则:5000元基准对应的缴费比例(全国统一标准)
根据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党费计算基数为每月实际领取的基本离退休费或基本养老金,执行两级缴费比例,各地基层党组织均按此标准执行,无地域差异:
• 5000元以下(含5000元):按0.5%交纳党费
• 5000元以上:按1%交纳党费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这里的“5000元”是计算基数的划分线,并非固定发放或必须缴纳的金额,实际党费数额=计算基数×对应缴费比例。举例说明:退休党员每月实际领取基本养老金4800元,按0.5%比例计算,每月应缴党费24元;若基本养老金为6500元,按1%比例计算,每月应缴党费65元。看似简单的计算方式,核心难点在于“哪些收入计入计算基数”。
二、关键细节:计算基数的“包含项”与“排除项”
党费计算基数的核心是“实际领取的基本离退休费或基本养老金”,并非退休后所有到手收入都需纳入计算,这是官方反复强调的实操要点,也是避免缴费偏差的关键:
纳入计算基数的收入
仅限每月固定、常态化领取的基本离退休费或基本养老金,即社保体系发放的基础养老金部分,这部分收入相对固定、有明确发放标准,是退休党员的核心生活保障收入。
不纳入计算基数的常见收入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以下几类收入均不计入党费计算基数:
1. 春节、中秋等节日发放的一次性过节费;
2. 退休后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
3. 原单位发放的生活补助、慰问金、安家费;
4. 医保个人账户返还金额、取暖补贴、物业补贴;
5. 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一次性独生子女奖励金等。
这些收入属于阶段性、补贴性或一次性收入,并非常态化的基本养老金,因此无需纳入基数计算。此外,部分退休党员被原单位返聘获得固定工资收入的,缴费标准需按在职党员执行:以返聘税后工资为基数,3000元以下按0.5%、3000-5000元按1%、5000-10000元按1.5%、10000元以上按2%缴纳,不再适用退休党员的两级比例标准。
三、实操规范:党费核定与缴纳的3个重要要求
1. 年初核定,年内不变
不少退休党员疑惑,养老金上调后党费是否需要当月调整?答案是否定的。根据规定,基层党组织会在每年年初核定党员月缴党费数额,年内一般不变动。即便当年养老金有上调,也从次年年初开始重新核定,年内仍按原核定金额缴纳,这一规定为退休党员和基层党组织提供了明确的操作依据。
2. 缴费额度与方式灵活
官方明确了两项便民规范:一是每名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一般不超过1000元,即便养老金或返聘工资较高,按比例计算的党费超过1000元,也可按1000元缴纳,超出部分可自愿多交,自愿多交金额不限,其中一次多交1000元以上的,需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全部上缴中央,中央组织部会为本人出具收据;二是缴纳方式可灵活调整,经党支部同意,退休党员可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充分考虑了退休党员的身体状况和生活便利性。
3. 严禁违规收缴
党组织需严格按规定收缴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也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特殊党费”。退休党员若遇到违规收缴情况,可向所属党组织的上级部门反映,维护自身权益。
四、暖心政策:确有困难可申请少交或免交
党费缴纳是党员义务,但政策同时兼顾人性化关怀,为确有困难的退休党员设置了减免政策。根据规定,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退休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少交或免交党费。
“确有困难”主要包括以下情形:退休党员因重大疾病、意外事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养老金难以承担基本开支;独居老人无其他经济来源,仅靠基础养老金生活且需长期服药;因家庭变故需承担大额赡养、抚养费用,经济压力较大等。符合条件的党员可向所在党支部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困难情况,党支部经调查核实、集体研究后上报上级党委,获批后即可享受相应减免政策,既坚守了制度要求,也体现了党组织的关怀温度。
五、4个常见误区澄清,精准缴费不踩坑
结合各地基层党组织实操反馈和官方咨询热点,退休党员在党费缴纳中主要存在4个认知误区,逐一厘清可避免不必要的困惑:
1. 误区一:把所有到手收入都计入基数。部分退休党员将过节费、企业年金、慰问金等都纳入计算,导致多算党费,实际仅基本离退休费或基本养老金为核心基数;
2. 误区二:养老金上调当月调整党费。按规定年初核定后年内不变,养老金上调的次年再重新核定,无需当月调整;
3. 误区三:只能按月现金缴费。经党支部同意可按季度缴纳,也可委托他人代缴,部分地区还开通了线上缴费渠道,操作更便捷;
4. 误区四:自愿多交无规范。自愿多交不限数额,但一次多交1000元以上需按规定上缴中央,由中央组织部出具收据,并非随意缴纳。
六、基层便民举措:让党费缴纳更有温度
近年来,各地基层党组织不断优化党费收缴服务,让政策落地更贴心。山东汶上县中都街道坝口社区针对辖区内34名退休老党员中不少人行动不便、子女不在身边的情况,推出“上门收党费+送学上门”服务,工作人员分片包干,定期上门办理党费收缴、开具缴费凭证,同时传达最新政策精神,倾听老党员需求,让老党员足不出户就能完成缴费。
此外,不少社区党委、离退休党支部通过线下座谈会、线上微信群直播等方式,专门解读党费缴纳细则,现场解答基数认定、减免申请等问题;针对异地居住的退休党员,多地打通“民政通”等线上缴费渠道,实现“线上申请、线上缴费、电子凭证”全流程便捷服务,让党员无需跑腿就能完成义务。这些举措既保障了党费收缴工作的规范推进,也让退休党员感受到了党组织的关怀与温暖。
按期足额交纳党费,看似是小事,却承载着党员对党的忠诚与责任。对于退休党员而言,离开工作岗位后依然坚守党员义务,规范缴纳党费,是保持党员本色的重要体现。而清晰掌握党费缴纳的各项细则,准确计算缴费数额,既是对自身权益的维护,也是对党组织工作的支持。
随着党建工作的不断优化,党费收缴政策在坚守制度原则的同时,也在实操中不断凸显人文关怀,让每一位退休党员都能在履行义务的过程中感受到组织的温暖。
免责提示:本文政策解读基于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官方平台宣传解读内容,仅供参考。各地基层党组织可能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执行细则,具体缴费标准、基数认定、减免流程等以当地党组织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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