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十七年,北平入秋的夜浸着骨凉,胭脂胡同深处的“艳春院”却还飘着脂粉与烟土混合的怪味。后半夜的梆子敲过三响,一声凄厉的哭嚎突然撞碎了巷弄的寂静,紧接着是皮鞭抽击皮肉的脆响,混着老鸨王桂兰尖酸的咒骂:“小贱人还敢犟?花了我五十块大洋赎你回来,不是让你给我摆脸色的!”
隔壁杂物房里,十五岁的阿玉缩在柴堆后,牙齿咬得嘴唇渗血。她来艳春院才三天,是被人牙子从乡下拐来的,原以为只是给大户人家做丫鬟,直到王桂兰逼着她穿露骨的花衣、学应酬的规矩,她才懂自己落进了吃人的火坑。方才被打的是院里的红牌苏媚,听说只因推拒了一个有权有势的军阀,便被王桂兰锁在柴房里动了私刑。
天蒙蒙亮时,哭嚎声停了。阿玉趁着洒扫的空隙溜到柴房外,透过破窗缝看见苏媚趴在地上,青紫色的鞭痕爬满脊背,头发被扯得凌乱,嘴角还淌着血。王桂兰正蹲在她面前,用涂着蔻丹的指甲掐着她的下巴,语气阴恻:“明天张司令再来,你要是还敢不伺候,我就把你那点念想全断了——你弟弟还在乡下等着你的钱治病,是吧?”
苏媚的肩膀猛地一颤,眼里的倔强瞬间碎成了无奈,泪水砸在冰冷的地上。阿玉看得心口发紧,转身时不小心碰倒了墙角的扫帚,王桂兰猛地转头看来,那双三角眼像淬了毒的刀子:“你还敢偷看?看来也得给你松松骨头,让你知道这儿的规矩!”
阿玉吓得转身就跑,却被王桂兰的手下抓住,拖拽着扔进了正厅。王桂兰端坐在太师椅上,手里把玩着烟袋杆,慢悠悠地说:“新来的不懂规矩,就得教。既然你喜欢看,那就看着苏媚怎么受罚,什么时候看怕了,什么时候就乖乖学本事。”
那天,阿玉被迫站在柴房门口,看着王桂兰让人用烧红的烙铁烫苏媚的手臂,听着她压抑的痛呼,直到眼前一黑栽倒在地。等她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苏媚的床榻边,苏媚正用干净的布条擦着她的额头,声音虚弱:“以后别再偷看了,王桂兰的心是石头做的,你越犟,她越狠。”
阿玉攥着苏媚的手,眼泪止不住地流。苏媚比她大五岁,三年前被父亲以三十块大洋卖给了王桂兰,起初也反抗过,却被打得半死,还被断了三天水米,最后是因为弟弟病重,才不得不低头。“她折磨我们的法子多着呢,”苏媚掀起衣袖,露出手臂上深浅不一的疤痕,“除了皮鞭烙铁,还会用针扎指尖,把人关在黑屋里饿肚子,要是敢逃跑,抓回来打断腿都是轻的。”
往后的日子,阿玉被迫跟着苏媚学唱曲、学应酬。王桂兰对她们的管教严苛到了极致,唱错一个字、斟酒慢了半分,换来的都是耳光或罚跪。她还会故意挑拨女孩们之间的关系,让她们互相猜忌争斗,谁也不敢抱团。
院里有个叫翠儿的姑娘,性子软,被王桂兰逼着接客,没过半年就染了病,日渐消瘦。王桂兰见她没了利用价值,便找了个借口把她拖走,从此再没人见过翠儿。
苏媚偷偷告诉阿玉,翠儿大概是被扔去了乱葬岗,“在这艳春院,我们就是物件,有价值的时候被捧在手里,没价值了就随手丢弃。”阿玉听得浑身发冷,她开始偷偷攒力气,想着总有一天要逃出去。苏媚却劝她别莽撞:“王桂兰在胡同口、城门口都安了人,逃跑的姑娘没一个能成功,上次那个叫晚香的,被抓回来打断了双腿,还被卖到了更低等的窑子,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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