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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奖励我省在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赣府字〔2026〕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在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上,我省体育健儿顽强拼搏、奋勇争先,竞技体育项目获得4枚金牌、6枚银牌、8枚铜牌,群众体育项目比赛类获得1枚金牌、2枚银牌、4枚铜牌,群众体育项目展演类获得1个一等奖、3个二等奖,展现了赣鄱儿女良好的竞技水平和精神风貌。为鼓励先进、激发干劲,省政府决定,对我省在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

一、给予省田径游泳运动管理中心集体记大功奖励。

二、给予黎磊等14名同志记大功奖励。

三、给予省重竞技运动管理中心、省体操运动管理中心、省航空运动管理中心集体记功奖励。

四、给予黄旭等23名同志记功奖励。

五、给予侯亚男等4名同志嘉奖奖励。

六、给予李俊等19名同志通报表扬。

希望受奖励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勇攀高峰,争取更大成绩。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围绕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持续巩固竞技项目优势,大力发展体育事业,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我省在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名单

2026年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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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

编辑:熊一鸣 二审:胡志文 终审:邹岚

南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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