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广东开平的一家支行里,有人悄悄动了一下账本上的数字。
谁也没察觉,这一个小小的动作,竟然开启了长达八年的隐秘计划。
整整4.82亿美元的窟窿,就在这几个人手里传来传去,直到那个全国联网的早晨。
那会儿大家才发现,银行里的钱,早就被搬空了一大半。
01
在那阵子,也就是1993年的时候,许超凡还是支行的头儿,他在那地方待得久,门道也摸得清。
他发现那阵子的系统还没那么严密,就动起了歪心思,想方设法地钻了外汇买卖的空子。
他先是借着帮客户买卖外汇的名义,私底下把公家的钱划到了自己兜里,这种事儿在当时藏得很隐蔽。
没过多久,账面上的亏损就到了一亿多美金,这数额在那个年代简直是天文数字。
02
按理说亏了这么多,普通人早就吓得腿软了,可许超凡这人胆子大得离谱。
他寻思着,光靠自己一个人肯定遮不住这么大的窟窿,得找几个靠得住的帮手。
于是,他把目标瞄准了身边的余振东和许国俊,这两个人当时也都是支行的骨干。
这三个人一合计,决定把这档子生意做成“家族式”的,互相打掩护,谁也别想独善其身。
03
为了把这些钱洗白,他们专门在香港搞了个叫潭江公司的皮包公司。
大量的现金就像自来水一样,从内地的银行账户里流出来,转个弯就进了这个公司的口袋。
在那阵子,他们把银行的联行账户当成了自家的提款机,拆借资金的时候连眼都不眨一下。
为了掩人耳目,他们还弄了一套极其复杂的贷款手续,把转出去的钱全包装成了正儿八经的业务。
04
其实这三个人能瞒天过海这么久,全靠那一套“接班人”制度。
1998年的时候,许超凡升官去了省分行,但他没把位置留给外人,而是想办法让余振东坐上了那个椅子。
余振东当了三年行长,也是在那儿继续盯着那个窟窿,不停地拆东墙补西墙。
等到余振东也要调走的时候,他又把这个烫手的山芋传给了许国俊,这简直就像是在跑一场罪恶的接力赛。
05
大伙儿可能觉得奇怪,这三任行长在那儿轮流倒腾,上面的监管部门怎么就一点儿没察觉呢?
那时候银行的电脑还没实现全国联网,每个分行的账目就像是一座座孤岛。
他们只要把开平这边的账抹平,外面的人根本看不出底细,这波操作简直是把系统玩弄于股掌之间。
为了让日子过得更舒坦,他们在香港一口气买了13套豪宅,每套都价值不菲,生活过得那叫一个滋润。
06
这几个人也知道,这种好日子早晚有到头的那一天,所以他们早早地就开始给自己修后路。
1994年的时候,他们就安排自家的老婆通过假结婚的方式,先弄到了美国的绿卡。
这三位行长在那阵子也没闲着,一边在支行里人模人样地办公,一边给自己准备了各种假护照。
他们寻思着,只要哪天风声不对,拔腿就跑,外面有老婆孩子和花不完的钱等着。
07
转折发生在2001年10月12日,那天中国银行做了一个大动作,把全系统的电脑联网监控给搞成了。
也就是在那天早晨,总行的电脑屏幕上跳出了一个红色的数字,显示广东分行有4.82亿美元的资金对不上号。
这一下可不得了,上面的督察人员立马就飞到了广东,顺着线索直奔开平这个小地方。
等查账的人到了支行门口,才发现这三位“大行长”早就已经人间蒸发了。
08
这三个人跑得确实快,2001年10月15日那天,他们先是溜到了香港,然后转机去了加拿大。
在逃命的路上,他们还不忘最后捞一把,从香港的账户里又划走了800多万美元,全存在了国外的赌场账户里。
当时有关部门反应也很快,立马联系了国际刑警,发出了那种最高级别的红色通缉令。
那阵子,这三个人的照片贴满了大街小巷,全世界的警察都在盯着这几条“大鱼”。
09
余振东他们逃到美国后,本以为能靠着那点儿绿卡身份躲一辈子,结果日子过得并没那么顺。
他们在拉斯维加斯的赌场里大肆挥霍,这种招摇的行为很快就引起了联邦调查局的注意。
那边的警察一查,发现这几个人的资金来源不明,而且身份也有问题,就把他们在国外的资产全给冻结了。
那时候余振东躲在洛杉矶,看着银行卡被封,心里的滋味估计跟坐过山车差不多。
10
2002年12月的时候,余振东在洛杉矶被当地警方给扣下了,这事儿在那阵子闹得挺大。
美国那边的法律跟咱们不一样,想把人弄回来,得经过一轮又一轮的法律程序。
当时中美之间在司法合作上还没什么先例,这案子成了第一个吃螃蟹的,双方谈了很久。
为了能顺利把这个“头号人物”押解回国,咱们这边在协议里答应了一个挺特别的条件。
11
那个条件就是:余振东被遣返后,国内法院给他的刑期不能超过美国法院给定的那个标准。
美方当时给出的最高限度是144个月,也就是12年,而且还规定不能判处死刑。
大伙儿想想看,贪了40亿人民币的人,最后回国只判12年,这账怎么算都觉得让人心里头不平衡。
但这背后的难处也多,如果当时不点头答应,余振东可能就在美国一直赖着,那些赃款也别想拿回来。
12
2004年4月16日,余振东在美方人员的押送下,终于回到了北京。
他在机场走下舷梯的那一刻,估计心里那块石头是落地了,但面对的却是长达12年的铁窗生涯。
法院在宣判的时候也考虑到了引渡协议的约定,最后确实给了他12年有期徒刑。
虽然很多人觉得罚得轻了,但这毕竟是中美司法合作的一个重大突破,意义远不止这一个人的刑期。
13
余振东回国后,剩下的那两位,许超凡和许国俊,还在外面心存侥幸地硬抗。
他们在美国待得也不舒坦,每天过着东躲西藏的日子,看着身边的钱一天天变少。
直到很多年后,这两个人也先后被遣返了回来,而且判得比余振东要重得多。
这几个人在那阵子的折腾,最后换来的不过是漫长的牢狱生活和一辈子的骂名。
14
现在回头看看开平这档子事儿,那4.82亿美元确实追回来了一部分,但损失掉的信用和资源是没法计算的。
余振东用12年的自由去偿还那份账单,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这更像是一个教训,而不是一个交易。
法律有时候确实需要策略上的退让,但这不代表这些伸了手的人真的能逃得掉。
在那阵子的风波之后,银行的监管系统变得越来越严,像这种“职场接力赛”式的贪腐,基本上是没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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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伙儿说实话,用40亿的窟窿换12年的牢狱,这笔买卖在余振东心里到底划不划算?
有人觉得他捡了个大便宜,毕竟命保住了,还能留个念想;可也有人觉得,这种身败名裂的下场,多少钱都补不回来。
要说这法律的尊严和现实的利益,有时候真就像鱼和熊掌一样,很难两全。
各位家里人,要是你们站在当时的审判席上,看着这个带回了几百万美金却只判了12年的行长,你们心里最想说的一句话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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