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转自:法治日报

□ 刘玲   未检工作办的不仅是案件,更是鲜活的少年人生,牵动着每个家庭的期盼与未来。作为未检检察官,我始终坚信,每个迷途少年都值得被用心拉一把。未成年人小志(化名)故意伤害案的办理,更让我笃定:法治既有力度,更有温度,足以照亮少年回归正途的路。   2024年初,我们办案组接手小志故意伤害案。经查,2023年12月,小志与同学因琐事发生冲突致对方受伤。办案组提前介入该案时,双方因赔偿数额分歧较大僵持不下,被害人家庭的怨气与小志单亲家庭的经济窘迫,让刑事和解陷入僵局。我深知,未检办案绝不能“一结了之”,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弥合双方心理创伤,才是践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核心要义。   秉持修复性司法理念,我们先后3次组织双方当面协商、5次开展电话沟通,通过释法说理厘清权利义务,梳理双方核心诉求。考虑到小志家庭无力一次性支付赔偿款,我们积极引导双方达成分期支付协议。不料首期款项到期后未能按时支付,和解工作再度停滞。看着小志沉默懊悔的模样,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这孩子不能就这么放弃。   我们一边持续跟进小志思想动态与生活状况,一边耐心疏导被害人家庭情绪。转机源自一次帮教谈话,小志主动提出外出打工挣钱赔偿被害人。我第一时间将这一积极变化告知被害人一方,随后陪同小志当面诚恳道歉,详细说明家庭实际困难,居中调和双方心结。最终,双方达成新的和解协议。3个月后,小志用自己打工所得1万元足额支付赔偿款,被害人出具书面谅解书。看着两个少年重新平和对视,我深切体会到,化解矛盾的终点,是让孩子们彻底放下包袱、轻装前行。   和解推进的同时,精准帮教工作同步落地。针对小志家庭监护缺失的问题,我们依法制发督促监护令,督促其父亲履行监护职责;组建“检察官+司法社工+监护人”三位一体帮教团队,量身定制包含法治教育、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及职业引导的个性化帮教方案,每周开展一次面对面帮教。小志赴外地务工后,我们及时调整帮教模式,由司法社工每日晚间通过视频跟进其思想动态与工作情况;在征得小志同意后,联动其务工餐厅老板协同开展日常行为监督,确保帮教不脱节。   经过半年系统帮教,小志变化明显,从最初的迷茫自责转变为自律上进,能够以负责任的态度面对生活与工作。2025年1月,综合考量小志犯罪时系未成年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以劳代偿等法定从宽及酌定从宽情节,结合其帮教期间的良好表现与显著降低的社会危害性,检察机关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封存相关犯罪记录。当小志深深鞠躬致谢时,我更加明确,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宽宥”,绝非纵容,而是以司法温情给予改过自新的空间,助力他们重拾人生方向。   个案办结后,我们以该案为蓝本,走进辖区多所学校开展“以案说法”,结合小志真实经历,向学生讲解冲动行事的法律代价与矛盾化解的正确路径。看到孩子们专注倾听、主动反思交流,我深知,法治的种子已在他们心中悄悄扎根。这起案件的办理,更让我清晰认识到未检双向保护的深刻内涵,既要全力为被害人抚平身心创伤、维护其合法权益,也要用心为涉罪未成年人撑起重生的天空,最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深耕未检一线多年,我愈发深刻体悟,未检工作不必追求光芒万丈,只需做点亮迷途少年归途的微光。未来,我们将持续把法治温度融入每一起案件办理中,以精准帮教为迷途少年引航,以“以案说法”筑牢青春法治防线,用检察力量护航每一棵“幼苗”健康成长。   (作者系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晨鹭”工作室负责人,一级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