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不光帮我要回了钱,还让我有活干、有收入,这下心里踏实了!”近日,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与用人单位的纠纷,在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滨海法庭与沥海街道社会治理中心的联合调处下得到“一揽子”解决。3个多月的“结”,经过3个小时的“撮合”,最终以“钱到位、薪结清、岗留住”的结果画上句号,这让施阿姨内心感激不已。
保洁员撞倒94岁老太
施阿姨是一位清洁工,受雇于绍兴一家保洁公司,主要负责辖区公共厕所等公共设施的保洁工作。而这家保洁公司又属于沥海街道办事处的一家外包服务单位。去年10月的一天,施阿姨接到保洁任务后前往目的地。没想到她骑电动自行车经过沥海老街时,撞到了街上的一位行人。伤者是一名94岁的老太太,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
老太家属索赔,在属地街道及交警部门的多次调解下,施阿姨最终赔付了16.6万元。因为这起事故,施阿姨被保洁公司辞退。施阿姨认为,自己是在执行工作任务期间发生意外,雇佣她的保洁公司也应该一同承担责任。施阿姨与保洁公司多次协商未果后,今年1月一纸诉状将保洁公司告上法庭。
越城区人民法院滨海法庭受理这起纠纷。综合研判案件特点,法庭认为,调解相较于诉讼更能妥善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将该案接入“诉调对接”绿色通道,由滨海法庭庭长王晓波直接参与案件调处。
这起意外中,用人单位到底有没有责任?服务外包单位有没有管理责任?调解之前,王晓波对案情作抽丝剥茧式分析,并和双方当事人进一步沟通,寻找调解突破口。
就在几天前,王晓波与沥海街道社会治理中心调解员、共享法庭庭务主任许伟良一起,将施某和雇佣单位保洁公司负责人王某约至街道社会治理中心,分工协作、分头疏导,展开调解工作。
连环纠纷“一揽子”解决
“我们很理解,一把年纪了,上个班却还要背负10多万元的债务。现在,又因为与公司的纠纷,还要失去保洁员的工作……”面对施阿姨,王法官展开了一系列的“情绪疏导”。他充分体谅施阿姨眼前的困境,化解她内心的抵触情绪。随后,他又释法说理,告知其若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可能因证据不足面临败诉的风险。在情理法的三重疏导下,施阿姨的态度逐渐松动。
而另一边,调解员许伟良对保洁公司负责人王某进行了劝解:“民事法律规定,如果在执行工作任务中造成其他人受伤,用人单位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起初,王某态度强硬,坚决不愿承担任何赔偿费用。调解员步步深入分析,先晓之以理,阐明用人单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后动之以情:双方都是邻里街坊,和睦相处才是长久之计。经过耐心劝导,王某态度逐步转变:从最初表态“最多出2万元,多一分没有”,到后来“愿意承担20%责任”,再到最后同意“给付3.6万元赔偿,付清拖欠的2个月工资,续聘当事保洁员”。
时机成熟,王法官和调解员许伟良让当事人坐到一起。调解室长桌前,保洁公司负责人王某当场即支付给施某3.6万元赔偿款,同时承诺结清施某欠付工资,同意其年后继续上班。就施阿姨这方来说,按本地保洁行业薪资水平,续聘可以保障她每月稳定收入,解决了她生活的后顾之忧。因此,施阿姨也同意撤诉,不再就此向保洁公司、街道等任何一方主张其他任何权利。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当天,施阿姨激动地捏着调解协议,对着法官和调解员深深鞠了个躬,向大家表示感谢。至此,从“3个月僵局”到“3个小时速解”,这场纠纷高效化解。而这“一揽子”解纷模式,折射出基层多元解纷机制的强大生命力。庭长王晓波说,在这起案件中,滨海法庭通过主动对接辖区社会治理中心,引入热心的村社书记、庭务主任组建“外婆家解纷团”“老娘舅”等,借助其“人熟地熟情况熟”优势,将司法服务延伸至矛盾纠纷源头预防,让原本可能耗时6个月以上的诉讼案件,压缩至3个小时高效化解。更难能可贵的是,这起纠纷的化解突破“一赔了之”的传统思路,“一揽子”解决事故赔偿和劳资纠纷,让当事人省去高昂的诉讼成本,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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