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珍家房子被强拆两年半,政府开庭“忘了”出庭,公信力正在悄悄流失

2023年9月11日,石家庄栾城区政府强行拆除了李玉珍夫妇在1992年经村委会批准建造的房屋,这对老人是普通农民,没有聘请律师,而是依靠法律援助一路进行诉讼,直到2025年3月31日,河北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强拆行为违法,并判决政府必须赔偿。

政府后来决定赔偿三十八万,李玉珍觉得这个数目太少,没有接受,于是再次提起诉讼,到了2026年1月28日,石家庄中院开庭审理这个案子,被告席上一个人也没有来,空在那里,审判长打了好几次电话联系对方,对方只回应说忘了这件事,副镇长苏某某作为法定应诉人,按照规定必须出庭,但他既没有到场,也没有请假,法院只好进行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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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写得很清楚,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还补充了规定,实在不能去的,也要提交说明并备案,但这次不是“去不了”,而是“懒得去”,法院判决已经作出,赔偿也已确定,他们却连过场都不愿意走。

在江苏的一个区,有件类似的案子,区长亲自到场处理,赔偿金额从五十二万增加到七十八万,双方当场签了协议,老百姓不光关心结果,也重视对方的态度,李玉珍老两口为此事拖了两年多,只为讨一句“你们听我说话没有”,可开庭那天,被告席上空荡荡的,像是根本没人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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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部分基层单位在行政诉讼败诉后拖延执行赔偿款项,负责人以各种理由逃避庭审,根据2025年公布的数据显示,行政案件被告缺席率较2022年上升了17%,过去群众面临“告状难”问题,如今即使胜诉也难以落实权益。

手机拍一下,空荡荡的被告席传到网上,比什么通报都让人信服,河北正在搞法治政府回头看活动,这起案子正好撞上这个节点,不是干部真的记性不好,是他们觉得程序不那么要紧,反正法院已经判决了,拖一拖也就过去了。

李玉珍继续维权的话,可能会走国家赔偿这条路,政府反倒要出更多钱,还要追究相关责任,已经有律师在联系这件事,打算推动把长期不露面的单位名单公开出来,群众不是天生就喜欢闹事,而是因为一次次被“忘在一边”,才不得不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