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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下关街道文化社区人头攒动、暖意融融,一场以“文明大理 从我做起”为主题的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在此热闹开展。

活动现场被喜庆的红色氛围包裹,书画创作区尤为热闹。

数位大理本地书画家的案台上红纸铺展、墨香四溢。随着笔锋流转,“福满家门添喜气 春临社区沐文明”等一副副寓意吉祥的春联跃然纸上,饱满圆润的“福”字更是承载着对新年的美好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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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家们则即兴创作,花鸟鱼虫等元素在笔尖流淌,栩栩如生的画作引得居民纷纷驻足观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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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化服务之外,健康关怀同样暖人心扉。活动现场设置的眼科义诊和中医诊疗区,医护人员耐心为居民进行视力检查、免费推拿等服务的同时,还为大家讲解日常保健知识、提供用眼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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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民 李女士

春节越来越近,年味也越来越浓。今天我特意来请书法家写了一副春联,手写的春联就是有温度,比买的更有年味!

云南省书法家协会会员 杨凤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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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是我平时的一项爱好,今天能够通过写福字送春联的方式把自己的爱好转化为一项惠民活动,将新春祝福和文明理念一起送到社区居民身边,我觉得非常有意义。看到大家接过春联时的笑容,我心里也暖洋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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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活动既满足了社区居民的精神文化需求,又解决了实际健康困扰。下一步,社区将整合更多优质资源,推出更多接地气、有温度的文明实践活动,让文明之花在社区扎根绽放,让“文明大理”的理念融入居民的日常生活。

记者:施滢 赵志伟

编辑:陈丝华

值周:张辉 黑浩川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四条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产整治。

除前款规定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产整治。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依照前款规定采取措施、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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